(30)张居正:《张太岳集》卷三一《答福建巡抚耿楚侗谈王霸之辩》,第383页。 (31)[美]王业键:《清代田赋刍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29页。 (32)参见张海瀛:《张居正改革与山西清丈研究》,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30页。 (33)梁方仲:《一条鞭法》,《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36页。 (34)林丽月:《读〈明史纪事本末·江陵柄政〉--兼论明末清初几种张居正传的史论》,《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第24期。 (35)参见拙文:《明代税票探微--以所见徽州文书为中心》,《明史研究论丛》第十辑,北京:故宫出版社,2012年。 (36)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二一三《张居正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5653页。 (37)赵镗《衢州府知府韩公邦宪墓志铭》,记韩邦宪在浙江衢州府知府任上的政绩:“其大者则《两浙赋役全书》是也”。见焦竑《国朝献征录》卷八十五,第3623页。查韩邦宪任衢州知府在任三年,于万历三年(1575)卒于任上,由此可见《赋役全书》在万历初已经出现,但是遍及全国应是清丈田粮以后。《明实录》关于《赋役全书》的最早记载,是在万历十三年(1585),见《明神宗实录》卷一六○“万历十三年四月丁未”,第2930页。 (38)《江西赋役全书》卷首《案照》,万历三十九年(1611)江西布政司刊本,台北:学生书局,1970年影印本,第2页。 (39)《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五十三“天启五年四月丁酉”,明抄本。 (40)毕自严:《度支奏议》陕西司卷二《清赋开列条款备陈划一之规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据崇祯刻本影印,2008年,第8册,第619-621页。 (41)《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一一二“顺治十四年十月丙子”,清抄本。 (42)参见何平:《从李之芳〈赋役详稿〉看清代赋税征课额的构成》,《学术研究》1997年第6期。 (43)《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二○“康熙二十四年三月癸亥”,清抄本。 (44)李志贤:《杨炎及其两税法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358-359、367页。 (45)参见汪圣铎:《两宋货币史》(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849、853页;《两宋财政史》(上),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199、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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