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家安全国家”与美国政治传统:偏离,还是决裂? “国家安全”理念和“国家安全国家”是对美国政治传统的重大偏离,但也难说是决裂。“反国家主义—反军国主义—孤立主义”的三位一体模式让位于“国家安全”理念和全球主义战略,但前者仍作为美国政治传统的延续性因素,或者说作为对“国家安全”理念构成制约、平衡和矫正作用的“抗衡力量”,以或直接鲜明、或曲折隐晦的方式发挥着作用。观察“国家安全国家”的创生和扩张的一种方式,就是把它看成这两种力量相互竞争和相互妥协的过程。大体而言,“国家安全”理念和全球主义的载体是新政以来形成的致力于推动美国走向“福利国家”和“大政府”的政治和思想联盟,主要是东部和西部沿海各州的民主党人。“福利国家”和“国家安全国家”的支持者两者有一定程度的重合。而代表传统和延续性因素的则是来自中西部和平原州、山地州的共和党人,以及老共和党进步派、南部的民主党保守派,它们杂糅洛克主义传统、杰斐逊共和主义传统和孤立主义传统,组成反对新政、反对“大政府”的右翼保守派阵营。这两种力量不仅在国家对经济的干预问题上分营对垒,而且在对外政策和国防体制上也有诸多矛盾。(141) 在战后初期关于国防问题的大辩论中出现的“堡垒国家”(Garrison State)论说就体现了当时“国家安全”理念与美国政治传统之间的冲突。著名政治社会学家哈罗德·拉斯维尔在二战爆发前著文指出,现代战争的“总体战”特性以及由此产生的永久性战争准备的压力,将导致民主国家的精英构成和权力结构发生重大深刻的变化,“暴力的专家”即军人将取代“谈判的专家”即工商业者而占据社会权威的中心;安全的紧迫性将挤压自由的空间,政治生活的形态朝向更具“专制、政府主导、集中化和整体化”的方向发展;军事和非军事领域的界限将被彻底打破,政府和军队对人力和经济资源分配的权威将大幅度增长;国家结构中那些不适应战争动员的部分将消亡或者至少处于屈从和边缘地位,公民社会和私人领域的观念将趋于崩溃。总之,美国面临将自己转变为适应“总体战”需要、但严重削弱自身民主传统的“堡垒国家”的巨大压力。(142) “堡垒国家”的论说实际上确认了为“总体战”而使国家体制向着扩张和集中化方向发展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但更引人注意的,是它指出权力分割、文官控制军队、保护私人领域等美国传统政治原则的所面临的压力和威胁,是对美国反国家主义和反军国主义传统的一种曲折但有力的申述。在战后初期关于“复原”、政府改组、财政预算、兵役和普遍军训制(UMT)等诸多议题的政治争论中,保守阵营均时常引入“堡垒国家”论说,使之与哈耶克关于“集体主义”和福利国家导致“极权主义”和“奴役”制度的论说(143)一道,成为对抗扩张和集中化的国家构建路线的思想和话语资源。一时之间,“堡垒国家”成为“标号语”(catchword),广为流传。(144)政客、学者和民意领袖(特别是其中的保守派)都在议论“堡垒国家”在冷战初期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的国际情势下,美国人是不是必须在“堡垒国家”之下生存,这对很多人来说是一个真实而迫近的问题。可以说,美国人不仅生活在对核战争的恐怖想象之中,而且他们的思虑和行动还实实在在地笼罩在“堡垒国家的阴影”之下。比如,当时还有人以“宪政独裁”(constitutional dictatorship)来表达这种焦虑,认为美国建立“某种形式的行政一军事独裁”的前景已无可避免,只能退而求取两个目标:在制度上,“让独裁更有效同时更负责”,在哲学上创造一组“民主生存的价值”,尽可能使独裁被置于宪政民主的总体架构之下。(145) 艾森豪威尔关于“军事—工业复合体”的说法实际上也是对“堡垒国家”论说的一种呼应。1961年1月,艾森豪威尔总统在其离任告别演说中郑重告诫美国人,“庞大的军事权势集团和巨型的军工产业”在美国历史上取得前所未有的“经济、政治乃至于精神上的”影响力,“其不正当权力灾难性扩大的潜在可能性”已经并将持续存在,对此必须予以警惕和防范。 然而,从另一方面看,在缔造“国家安全国家”的过程中,美国历史上惯常出现的妥协和中和的机理也在起作用。这也体现在《埃伯斯塔特报告》中。在某种程度上与拉斯维尔一样,埃伯斯塔特这些“国家安全国家”的缔造者们也看到国家安全组织有可能颠覆美国政府的基本原则,总体战需要下的“国家安全国家”有和民主原则相抵牾的方面。《报告》明确宣称维护美国民主政治的认同,并尽力在“国家安全”理念与美国的政治传统之间寻求折中。从《埃伯斯塔特报告》开始的整个“国家安全国家”的建立和扩张的过程,也是一个充满争议、妥协和折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美国传统政治价值以及体现这些价值的“堡垒国家”论说成为激进的“国家安全”理念的一个滞碍因素,逼使对立的意识形态阵营做出让步和妥协,起到制约、平衡和矫正作用,而这种作用总的效应在于抑制集中化、军事化和战争动员的强度,确保限制和分割政府权力、文职控制军队、预算平衡和限制公共开支、保护私人—社会领域和经济领域的自主性等原则的存续。(146) 同时,正如孤立主义和反国家主义本身在20世纪的演进中总体上趋向弱化并实现某种转型,新政派的干预主义和国家主义立场自1930年代末以来也趋于温和化,由此又有20世纪中期美国政治思想两大阵营走向中间立场和趋同的趋势。而这种趋同趋势不仅体现在党派政治和总统政治上,也体现在塑造、掌握和运作“国家安全国家”的精英群体的身上。 (三)“国家安全精英”与“自由合作主义” 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企业家和律师越来越多地介入政府、军队和对外政策事务,他们大多来自沿海都市地区,有国际商业经验和国际视野,成为推动美国走向国际主义的主要力量。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这些人更是成群结队地加入美国的战争努力,其中有不少在军需生产和产业动员各机构中任职,充当政府和私人经济部门的沟通桥梁,其势力和影响力急剧上升。从最初的作为开创型人物的伊莱休·鲁特开始,列数战后初期担任外交、国防、情报部门要职的人物,我们可以为这一群体开列一长串名单。一个很值得重视和进一步考察的情况是,正是这批人构成战后初期的“国家安全精英”或者说“国家安全当家人”(national security managers)的基本力量。战前拉斯维尔预见到军人地位和势力的上升的不可避免,冷战初期赖特·米尔斯也观察到军方的影响力空前强化,在对外政策方面有挤压外交官的地盘的趋势(147),但实际上职业军人并没有像米尔斯说的那样,成为美国国家安全权势集团的“嫡长兄”,其总体的政治影响力显然不及上述有商界背景和文职身份的“国家安全精英”群体。与此相关,美国没有把自己变成一个“堡垒国家”,或者可以说,它大体上是拉斯维尔所称的“公民型堡垒国家”,而不是“军队型堡垒国家”。(148) 在国际观上,这批“国家安全精英”一般都兼具国际主义和“现实主义”的观念,主张美国积极介入海外事务并维持强大的军力。他们当中许多人具有管理主义和技术治理论倾向,同时在党派和意识形态方面具有中间色彩,一般持温和的干预主义和改革理念,既接受和包容了进步主义和新政的一些思想要素,又遵奉美国的自由企业制度和传统的民主价值观。进一步说,他们所秉持的是一种美国版的(当然是不同于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国的合作主义(149)“原型”的,但也对其有所吸收)合作主义,或者说是“自由合作主义”(liberal corporatism或corporate liberalism),主张塑造团结的、有共识的和有秩序的美国社会和“新美利坚国家”。他们强调管理效率和组织技术的重要性,其中有人特别着力于推动政府部门充分利用商业界的管理和组织技术;他们呼吁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在政府、企业和工会之间建立有效、充分的合作;他们主张建立各种(包括半官方的和非正式的)沟通机制和咨询机构,促进政府对社会各领域的人员和智力资源的吸纳和利用,促成政府和商界、学界之间“进进出出的人”(in-and-outers)的大批涌现。(150)具有典型和代表意义的正是福莱斯特尔和埃伯斯塔特,前者是民主党保守派,后者则是共和党自由派,他们之间的合作正是以这种“自由合作主义”共识为基础。 “自由合作主义”的上述各种特点和主张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美国“国家安全国家”的特征和机理。而且,“自由合作主义”也体现了20世纪美国国家构建的长期趋势中重要的一点:“国家安全国家”与美国式福利国家和“管理型国家”(managerial state)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促进的,有着基本一致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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