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总顾问演讲纪要 (1938年3月31日) 三月三十一日(第十二次) 高级司令部命令之下达法 高级司令部之组织及其工作前已言之,但命令之下达亦甚紧要,今特再述之。盖各级司令部当下令时,对于命令之精神及其要点最宜注意,因高级参谋机关如人体之首脑,各级司令部之参谋如其神经系,凡人体每一动作由脑部发动,至于肢体必经过神经系为之传达,最高统帅部之意旨欲传达于各军、师亦然,必经过各级司令部之参谋为之传递,故各级司令部之参谋皆等于人体神经系之一部也。惟据余(顾问自称)与各集团军及军、师参谋谈话之经验,观其行动多数类似各该司令官之书记,察其原因,殆每一司令部所设之参谋员额过多,而业务分配又无专责,往往不能各尽其所长。余意各级司令部之每一参谋均为其各该长官之助手,应各指定工作,分工办理,各负其责,且自最高统帅部乃至军、师司令部均应分科设处,俾各级司令部之参谋有时因工作上必互取连系者,仍能脉络一贯,通力合作,而军令部为提高参谋之地位与人格及确保其联络,更应明白规定,以期一致,藉收指臂之效。 中国军、师以上之高级长官往往于战时身兼数职,此点余未敢赞同。盖战时军、师以上之高级长官职责繁重,对于本身一职能尽责任已属不易,苟身兼数职,则对于所属指挥难以精神贯注,影响作战实非浅鲜。又炮、工兵等之特种兵团决不可使其独立作战,应附属于步兵使用,俾以诸兵联合指挥统一之效。余曾闻有某炮兵指挥官对人夸曰:某次战役未失一炮,然究其实际,乃未与步兵协同,预[留]在后方。又有一次某通讯兵团长亦同样对人夸言,考其究竟,其电信悉在后方,固未向最前线架设。凡此种种,军、师以上之高级长官均应注意及之。 其次,高级司令部有时因避免敌机空袭将其位置选设于偏僻地点,致距离战线过远,对于尔后战况变化及其发展不能适时予以处置,尤其对于预备队之派遣,往往因情况不明不能适当使用,致徒费兵力,迨阵线一旦被敌突破,无法增援挽救战局,过去淞沪会战即犯此弊。而特种兵因此不能协同动作者更为最大缺憾,例如炮兵变换阵地,有时因高级司令部相距过远,未能适时报告,影响所及,致使友军及有关部队预定之战斗计划皆成理论,甚至蒙重大之损害。 下达命令方法在陆大课程中颇为重视,惟终以假设之固定情况藉作研究性质,仍多偏于理论,倘以其研究结果移诸实战,未必尽合,盖实战时情况往往瞬息万变,因之作战命令必随状况之变化适时到达,俾作战部队有所准绳。当起草命令之先,尤应置身敌方及我方,就当时实地状况切实着想,然后下达适当命令为要。 至于军令部对于所属各战区下令,只可由训令方式,不必代为细密规定,俾各战区于运用上有伸缩余地,此点上次曾已述及。例如军令部意旨为防止敌在青岛登陆,下令某战区担任此种任务,则下令词句仅示知其主要企图,令其防止敌在青岛上陆可矣,至于应用何法防止,不必细密指示。又如某战区欲令其右翼向枣庄包围,亦仅示其包围目的可矣,至如何包围,则受令之军、师自可本此意旨定其目标而实施之,下至团、营、连、排莫不皆然,不过所下命令总期适合当时状况,使作战部队能以实施为第一要义。此外,命令下达后,受令者能否了解意图,并其处置如何,有无疑问,起草命令机关之参谋均应注意及之,代为实际设想,故须派一参谋驻于下级机关,即所谓联络参谋,俾对于命令用电话或笔记下达时,可随时代为解释,此种办法战时很多用之。 又,下令时须顾及各部队之战斗力。举凡其兵力强弱、素质良窳、兵器精粗以及士气振否等项,均须注意。例如淞沪会战,各部队当战况激烈时,有能支持一、二日者,亦有仅抵御几小时者,是皆由于军队战斗力之强弱不同,故抗战能力有差别也。下令机关之参谋对于此点应特加顾虑,且对于作战部队之师长,其个性、人格、学识、才干尤须彻底明了,庶可取长舍短,适当使用。 在持久战如须下令退却时,不宜示明持久战或且战且退之字样,应令其于某时期内坚守某阵线,如当退却时,除掩护部队予以一般指示外,其他退却部队只可指示其退却时机、方向及地区等项,至于“如遇优势之敌则向某方面退却”推想未确之词句绝对不可提及,故下令者如发现某种危险或接到不利情报时,务以冷静头脑加以判断,决不可立时轻信,而对有利情报亦只可信其十分之一,仍须善为判断,适当处置。就经验上言,凡主观意志坚决、精神镇定、头脑冷静者,其胜利之算较多,否则失利。例如世界大战马恩河会战,德军主将接到协约军情报,因未用冷静头脑确切判断,遂致意志动摇而遭失败,可为殷鉴。 13.总顾问演讲纪要 (1938年4月5日) 四月五日 星期二(第十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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