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我军目前应否配属战车 自中日开战以来,日军在东西北三战场曾经使用战车,异常活动。因我军对防御战车知识尚未普及,防御兵器亦未完备,故日军一度获得良好成果,但经最近鲁南会战结果,觉得防御战车方法较战车攻击力量为优。在西班牙内战中亦有同样之感觉。须知使用战车掩护步兵攻击固属良法,但先决条件必须有质优、数量众多及以空军为先导,强大炮兵为后援,并在地形上不受如何限制,方能发挥极大效能。试问以上诸种因素,我军能否具备?不问可知。以前作战,敌人虽经使用战车得若干便利,惟就目前人力、财力上及战术经验上考查研究,关于战车兵器亦非绝对需要。如有则尽量使用,如无则不必起而效尤,盖现代战争仍以准备大量火炮发扬威力为主要也。 关于防空、防毒容后续讲。 17.总顾问演讲纪要 (1938年4月28日) 四月二十八日(第十七次) 武器问题(续) 在事实上,每名步兵所携武器之重量,不能超过该兵体重三分之一,例如该兵之体重为六十公斤,则携带之装具最大限不能超过二十公斤而已。现时兵器种类繁多,必须事先研究适当重量,应乎实际需要。曩昔步兵携带装具非常简单,近以战斗方式日新月异,步兵除荷枪实弹外,并携带钢盔、防毒面具、手榴弹、口粮、衣物、土工器具等,因之背负重量骤形增加,若在机械化、摩托化部队尚无若何问题,否则势必影响部队之战斗力与运动性也。 甲、防空 一、部队防空之方法与时机 关于部队防空问题,现时尚未完备,在中日战争未发生之前,余早经考虑,认为不易解决。在欧洲各国因道路网密布,空间很小,其高射兵器一切装置又系机械化,故机动性极大,是以部队运动完全在防空掩护之下,若遇敌机袭击,高射兵器随时放列,立即射击。例如一师兵力运动,其行军长径假定为十二公里,若在此行军长径中三公里处与九公里处分别配置高射兵器,然后依部队之推进,适时将高射兵器逐次利用机械运动,以跃进方法随部队跟进,如此不断施行,则部队行军完全在高射兵器掩护之下矣。但在战斗时,务须将高射兵器转移前线。如左图所示(图略)。 二、防空兵器之种类与性能 中国因道路不良,且以高射兵器均未机械化,运动性极小,通常七公分五与七公分一以下之高射击炮,若无机械补助运动,其效用极微。依最小口径二公分七或二公分之高射炮而言,在欧洲均系机械控制,尤其飞机速度日益增大之时,而高射击炮苟非机械控制,不仅转移困难,而且影响命中公算。我军目前所用之小钢炮如苏罗通,不能认为最好高射兵器,现时已经发明十三公厘口径之高射机关枪,其威力颇大,重量与二公分口径高射炮相等,惟该机关枪枪弹系实心弹,在射击时若不命中飞机重要部分(如发动机油箱方向舵等),仍然不能击落毁坏,故仍以使用二公分口径之高射炮,装填富于爆烈性之榴弹发射为宜,因其引信迅速、爆炸力大,一经命中飞机任何部分,即行毁灭。在法国曾经采用,获得相当成果。但此项榴弹若在空中不能命中目标,殆落地后碰炸,必定于本军有所损害,于是改用空炸信管,在相当射程之内自行爆炸。他如十三公分、十公分、八公分五等口径之高射机关炮,其机械非常复杂,使用时操纵者必须技术娴熟、经验丰富,始能发挥相当效能,若使用附有精良指挥仪、照准仪之最新式高射机关炮,能以适时控制其效力,尤其伟大,但价格过高,购置不易也。 三、射击飞机之方法 通常射击飞机,务须依据天候明暗、风向及飞机高度、速度等,精密计算,确实瞄准,方有命中把握。假定在日暖风和天气,飞机速度每秒为一百公尺,飞行高度为四千公尺时,若以高射机关枪射击,其子弹每秒飞行速度平均为四百公尺,则瞄准点应在飞机飞行方向直前一千公尺,方能命中。如左图所示(图略)。 若飞机偶然不循原方向飞行,变为左右上下飞行,则上项假定不能适用,此时操纵者必须利用测远仪器,不断测定敌机距离,以使修正射击。查日机每于低空轰炸时,若察知我军附有高射兵器(炮),必速即飞行中空,其胆固小,其愚可笑。须知精良高射炮之有效射程恒在中空,反之低空或高空其射击命中公算极小也。 按我军现在高射炮尚未普及之时,每师恒以重机关枪两连(枪八挺)担任防空,事实上殊感不足,必须增多数量,构成火网,始克有效。倘若射击高度不同之飞机,其瞄准点除依据飞机高度、速度与子弹速度三者精确计算、照准射击外,其命中公算必依其高度之多寡而定。例如以机关枪两挺射击二百公尺与九百公尺及一千公尺不同高度之飞机,在射击圆弧半径之内,其射程远者必较射程近者之命中公算为大(如左图所示)。且以射弹与射弹之距离为十公尺,而飞机身长为二十公尺,至少有二弹可以命中机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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