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年龄段来观察,那么,我们就可以发现在青少年和年轻人中,做佣人的比率就更高了。在1645年丹麦的莫恩岛,15-19岁的青少年346人,其中有165人做佣人,占这一年龄段人群的约48%。20-24岁这一年龄段的未婚青年211人,其中做佣人的110人,占这一年龄段总人数的52%。两者相加,在15-24岁这一年龄段的未婚者中,几乎有一半的人在做佣人[16]。与英国相比,莫恩岛的年轻人做佣人的比率还不算高,有人推测现代早期的英国,大多数年轻人是佣人,在15到24岁的年轻人中,大约有60%的人在做佣人,或者说,15-24岁的佣人大约占全部佣人的75%[17]。在工业化以前的欧洲各地,青少年们大量地离开父母去做佣人,是一个普遍的事实[18]。 因为佣人在总人口中占很高的比率,这也就意味着佣人与千家万户相联系。 在英国斯图亚特时代,大约有1/4到1/3的家庭雇了佣人[19]。根据“剑桥大学人口史和社会结构小组”对17世纪晚期伦敦九个教区的统计,佣人占全部人口的27%,全部家庭户中的66%的家户雇了佣人。如此高的比例不限于首都,在1694年诺里季的一个教区,佣人几乎占全部人口的33%,58%的住户有佣人[20]。 在法国、低地国家和德国,有佣人的家庭的比率也大致与英国相同[21]。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会毫不奇怪地发现,无论是吸纳佣人的,还是提供佣人的家庭,广泛地分布于各个社会阶层,即一方面,吸纳佣人的家庭不仅仅是有财产、有地位的富贵家庭,而且还有一般的劳动者家庭;另一方面,提供佣人的也不限于下层阶级的家庭,也有贵族、乡绅家庭出身的人在做佣人。 我们先看雇主的背景。 根据拉斯莱特对1574年到1821年的100个社区的不同社会阶层的户主雇佣佣人情况的统计,乡绅之中有84.1%的家庭雇了佣人,牧师家庭雇佣人的占81.2%,约曼家庭有佣人的也占71.9%,农民家庭占46.8%,工匠和商贩的这一数字为23.3%,劳工家庭只有2.2%的雇了佣人。穷人及其他身份不明的家庭中,有13.9%的家庭有佣人[22]。当然,这也是一个总体的情况,就个别的地区,特别是社会经济环境不同的地区而言,佣人的分布并不都是按上述比例,有的地方雇佣生活周期佣人的比率非常高,比如在英国埃萨克斯郡的罗姆福德教区,它的一半地方表现出这样一些特征:小土地占有者很多,畜牧业为主,林业生产兴旺,工匠们的手艺也以林木、制革为依托。而它的另一半地区则以农业为主。总体上,这是以农业为主,但同时也深受其他经济活动的影响的教区,特别是教区内的罗姆福德镇正好位于伦敦到科尔切斯特的大道边,使得这个没有达官贵人的地方呈现多样化的经济面貌。在这里,无论是工商业者,还是一般的乡绅、农民,绝大部分家庭(在87户中有60户家庭)雇有佣人[23]。甚至同一地区在不同的年份,各社会阶层拥有佣人的比率也不尽相同,比如英国的克莱沃思教区,1676年和1688年这两个年份,总人口分别是401人和412人,并未发生很大的变化。但各阶层雇佣佣人的情况在这两个年份有所不同[24]。有一点基本可以肯定,除赤贫者,其他社会阶层的家庭都可能雇佣佣人。在圣马丁,泥水匠、帽商、头饰商、丝绸印染商和其他小工商业者都常常雇佣人来做帮手。甚至连地位低下的牛奶商贩也雇上了佣人。戴维斯夫人是一位住地下室的牛奶小商,她在1724-1729年和1742-1743年分别雇了莫德林·欧文和艾丽斯·莱西为佣人。另一位也是住地下室的奶商詹姆斯·肯特也雇了佣人。卖牛奶的小商贩地位较低,他们每天从地下室出发,赶往散布于各地的奶牛场收集牛奶,然后挨家挨户地发送。像这样的小商贩也要雇佣佣人。可见佣人在社会中已是无处不在的人物了[25]。 但是,家佣在不同社会阶层的分布方面,英国与法国的差别看起来很大。 在英国,佣人更多地从事生产和经营性活动。根据对18世纪中叶伦敦的518名女佣的分析,这些广泛地分布于各个职业阶层的女佣,有85%以上的佣人是由各类工商业者雇佣的。见下表: 雇主的身份佣人数量所占百分比
资料来源:D.A.Kent,‘Ubiquitous but Invisible’, History Workshop Journal, Autumn 1989, p.119, Table Ⅳ. 从表上可以发现,贵族与工商业者所雇的佣人数量相差极为悬殊。也许贵族更愿意雇男佣,因为男佣可以为贵族带来面子,体现主人的派头。也许是因为伦敦贵族的数量比工商业者的人数少得很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