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四年(1878年)上半年,在平阳县,“李提摩太等平均给每人散发约500文左右,最多的800文,最少200文,在1878年的前几个月中一共救济了平阳县的145个村庄,共100 641人,赈银52 745两”(51)。可知,赈济100 641人约散发钱50 320 500文,约合银52 745两,故银价约950文/两。 光绪四年(1878年)八月至光绪五年(1879年)六月,沁州,“(光绪四年)八月……州捐局存钱一千三百余千,以市价易银一千二十两有奇”,即八月银价约1275文/两;“十月内,州捐局复陆续收钱一千五百余串,以市价易银一千三百余两”,即十月银价约1154文/两;“(五年五月)州郡领马六十六匹,定价每匹八两,牛十三只,十两、八两不等,各约遵照来州领买,计牛马收价一千五十余串”(52),由此可知,光绪五年(1879年)五月,银价约为1628文/两(53)。 光绪四年(1878年)十月,“河东一带……纹银每两换钱仅一千零数十文”(54)。 光绪四年(1878年),洪洞县,“银价低至七百,斗米昂过三千”(55)。 光绪四年(1878年),临汾县,“每两银易制钱千文,较余初莅任时粮价反增三倍”(56)。 光绪四年(1878年),芮城(属解州直隶州),“斗米价至四两”(57)。而该年芮城,“升米五百钱,石粟四十两”(58),可知斗米(10升)约5000文。故银4两约合钱5000文,即约1250文/两。 光绪五年(1879年),“西教士李楷于西历二月间由山西平阳府书来信言……银价则较去年每两贵至一二三百文不等”(59),可知,银价回升100~300文,而平阳县光绪四年的银价约为950文/两(60),故光绪五年(1879年)初银价约为1050~1250文/两。 光绪五年(1879年)四月,“绛州于月初得雨未透……银价一千二百左右”(61)。 光绪五年(1879年)十月,晋南地区,“与民交易,悉用现钱,比年商贾不通,市集每银一两仅值千文”(6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