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唐大诏令集》卷四《改元载初赦》,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9页。 (72)《新唐书》卷四《则天皇后纪》,第1册,第89页。 (73)《唐大诏令集》卷四《改元载初赦》,第20页。 (74)有学者认爲,武后在“革命”前夕改立二王三恪,是爲了回避如何面对李唐王朝的尴尬,参见孙正军《二王三恪所见周唐革命》(未刊稿)。这一推论颇有道理,但无可否认的是,唐承汉统的思想资源确是来自於王勃,《新唐书·王勃传》谓“武后时,李嗣真请以周、汉爲二王後,而废周、隋”,并将此事与王勃提出的唐承汉统说相提并论,显然是认爲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 (75)《旧唐书》卷七《中宗纪》,第1册,第139页。 (76)《旧唐书》卷二四《礼仪志四》,第3册,第916页。 (77)《册府元龟》卷四帝王部运历门。 (78)《唐语林》卷五“补遗”,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69页。 (79)《封氏闻见记校注》卷四“运次”条,第27页。又据《册府元龟》卷四帝王部运历门曰:“及是杨国忠根本林甫之短,乃奏云:‘周、汉远,不当爲二王後。’”可见还有政治斗争的因素。 (80)《唐会要》卷二四“二王三恪”,上册,第540页。 (81)即使在五运说趋於消亡的宋代,欧阳修提出的“绝统”说也并不否认西晋、隋朝的正统地位,朱熹的“无统”说更是将东晋也纳入正统王朝之列。说详下文。 (82)何德章《〈魏书〉正统义例之渊源》(《北朝研究》1996年第2期)认爲,《魏书》“僭晋”、“岛夷”之类的用语,并非魏收的发明,应是因袭北魏李彪等所修纪传体《国书》的书法。据《洛阳伽蓝记》卷三“宣阳门”条,知当时洛阳城内有四夷馆、归正里,以处“吴人投国者”,此亦可见北魏自谢华夏正统,而指东晋南朝爲“夷”、爲“闰”。 (83)《太平御览》卷六○二,引《隋大业拾遗》(即《大业拾遗记》)。 (84)《隋书》卷五八《魏澹传》,第5册,第1419页。 (85)据《旧唐书》卷七三《令狐德棻传》,武德五年诏修魏、周、隋、梁、陈、北齐史,迁延未成;後又於贞观三年诏修周、齐、梁、陈、隋五代史。 (86)《史通·因习篇》指出,《隋书·经籍志》之“霸史”源於阮孝绪《七録》所创“僞史”,将十六国史列入“霸史”,也是因循阮録之旧。 (87)《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第30页。 (88)《唐六典》卷一○“秘书省”,陈仲夫点校本,中华书局,2005年,第299页。 (89)《册府元龟》卷一八二闰位部总序。按宋、齐、梁、陈的德运依次爲水、木、火、土,此段文字所述顺序有误。 (90)张方子《乐全集》卷一七,台北“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04册,第141页。 (91)饶宗颐先生谓张氏此文“似即针对《册府》提出异议,其不以元魏爲正,则因皇甫持正之说也”云云(见《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第36页),显然是误解了张方平的意思。 (92)刘羲仲《通监问疑》,《丛书集成初编》本。 (93)见《资治通监》卷六九魏纪一文帝黄初二年四月“臣光曰”,中华书局,1982年,第5册,第2187-2188页。 (94)洪迈《容斋随笔》卷九“皇甫湜正闰论”,上册,第113页。 (95)《正统论》(下),《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六,《四部丛刊》本。 (96)《正统论》(上),《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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