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走出魏晋南北朝 东晋南北朝时代,政治上的长期分裂以及华夷种族之纷争,导致南北中国之间陷入空前紧张的对立和冲突状态,双方各逞诋诽,互争正闰,以致南人诬北爲“索虏”,北人诋南爲“岛夷”(82)。当隋唐统一王朝建立之後,一方面明确承认北朝国家法统,另一方面则有意识地消弭南北政治文化传统的差异,淡化华夷正闰的观念。《大业拾遗记》里有这样一个故事:大业初,内史舍人窦威、起居舍人崔祖濬等所修《丹阳郡风俗》,“以吴人爲东夷”,炀帝看了非常不满,遣人斥责窦威等人: 昔汉末三方鼎立,大吴之国,以称人物。故晋武帝云:“江东之有吴会,犹江西之有汝颖,衣冠人物,千载一时。”及永嘉之末,华夏衣缨,尽过江表,此乃天下之名都。自平陈之後,硕学通儒,文人才子,莫非彼至等着其风俗,乃爲东夷之人,度越礼义,於尔等可乎?然於着述之体,又无次序。各赐杖一顿。(83)在统一王朝形成之初,南北相轻的陋习依然根深蒂固,窦威等人蔑视吴人的心态,就是南北朝时代留下的後遗症。如果不能及时改变这种落後於时代的观念意识,势必对统一国家的形成及南北文化的融合造成阻碍。炀帝竟因此事给予窦威等人“赐杖一顿”的责罚,说明隋朝统治者已经充分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说到南北朝时代双方政治立场和文化观念的敌对冲突,人们马上就会联想到《魏书》与《宋书》、《南齐书》的相互攻讦和诋毁。隋唐统一,海内一家,此时人们再去书写南北朝的历史,自然就会心平气和多了。隋唐时期修撰的南北朝史书,虽然总体上倾向於北朝正统的立场,但一般来说并不刻意强调南北正闰的区别,既没有魏收、沈约笔下的剑拔弩张,也没有宋、明史家那麽坚定的政治原则。 开皇间,魏澹奉诏重修《魏书》,其“义例与魏收多所不同”,譬如东晋南朝皇帝卒,魏收皆“书之曰死”,而魏澹改爲“诸国凡处华夏之地者,皆书曰卒”(84)。一字之别,化解了多少敌对气氛。唐初官修诸史,不论南北正闰,均单独成书,一国一史(85),这种做法多少有些让人感到诧异。按照中国史学的传统观念,某个王朝纂修前朝的历史,就无异於承认其正统地位,但唐朝统治者似乎并不在意这一点。也许更能说明问题的是,《隋书·经籍志》史部以正史、霸史区别正闰,但东晋和南北朝诸国史全都被列入“正史”,而仅将十六国史列爲“霸史”(86)。饶宗颐先生说:“《隋书·经籍志》虽由李延寿具草,实经令狐德棻过目,又由魏徵审定,最可代表官方意见。”(87)同样可以代表官方意见的还有唐朝秘书省所掌四部图籍的分类法,其中乙部(即史部)分爲十三类,“一曰正史,以纪纪传表志”,“四曰霸史,以纪僞朝国史”,而东晋、南北朝诸国史也都无一例外地纳入“正史”(88)。另外,上文曾谈到李延寿《南》、《北》史尊北抑南的《春秋》笔法,可他在《北史·序传》中却又是另一种说法:“魏、齐、周、隋、宋、齐、梁、陈正史,并手自写。……又从此八代正史外,更勘杂史於正史所无者一千余卷,皆以编入。”这里把南北朝诸史统称爲“八代正史”,看似与他所主张的北朝正统论相矛盾;其实在李延寿的笔下,北朝正统论只是顺应时势的一种政治姿态,而他本人对南北正闰之争并没有斤斤计较的意思。 魏晋南北朝时代形成的南北政治文化传统的差异,在隋唐统一帝国得到了有效的弥合。南北正闰之争的日渐淡化,就是这一历史发展趋势的必然结果。 六、余论:从南北正闰之辨看宋元以降华夷观念的演变轨迹 南北正统之辨本是爲解决隋唐王朝政治合法性来源而提出的一个问题,然而在时过境迁之後,有关南北正闰的争议却并没有就此结束。 北宋前期,北朝正统论的影响依然普遍存在。《太平御览》以西晋、东晋、北魏、北周入皇王部(卷九五至卷一○五),而以宋、南齐、北齐、梁、陈入偏霸部(卷一二八至卷一三四)。《册府元龟》将晋、北魏、北周列入帝王部帝系门(卷一),而将宋、南齐、梁、陈、东魏、北齐列入闰位部氏号门(卷一八二),且谓南朝诸国“虽则自谓水、火、木、土之运,然而都邑居於下国,声教隔於中州……故亦谓之闰焉”(89)。张方平《南北正闰论》一文尅讨论南北朝正统问题而作,其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唐以士承隋,隋以火继周,周以木变魏,魏以水而绍金。昔汉祖之正号也,去姬氏之灭,几六十年,闰霸秦而继周,着爲火德,识者以爲得天统。魏氏之推历也,去愍、怀之亡亦六十年,舍四僭而踵晋,定爲水行,议者以爲当正位。(90)此文明确主张北朝正统论,并爲北魏王朝的政治合法性来源进行辩解,其魏承晋统的说辞,与北魏太和间德运之争时李彪、崔光等人的说法如出一辙(91)。另外,宋庠的《纪年通谱》也值得注意,此书是宋代颇爲流行的一种历史知识手册,最能代表社会大衆的历史观念。据司马光说,此书“以五德相承,晋亡之後,元魏继之,黜宋、齐、梁、陈、北齐”(92)。可见也是正北闰南的义例。宋人所持的这种观念,大抵只是对隋唐以来盛行於世的北朝正统论的一种因循。 司马光修《通监》时,也深受南北正闰之争的困扰。据刘羲仲《通监问疑》可知,司马光曾与刘恕反复讨论过有关正闰的书法义例,刘恕认爲:“魏、晋、南北、五代之际,以势力相敌,遂分裂天下……安得强拔一国谓之正统,余皆爲僭僞哉?”司马光对此提出两种处理办法:“南北朝书某主而不名,其崩薨之类,从旧史之文,不爲彼此升降。如此以理论之,虽未爲通,然非出己意,免刺人眼耳。不然,则依宋公明《纪年通谱》,以五德相承,晋亡之後,元魏继之。黜宋、齐、梁、陈、北齐、朱梁,皆如诸国,称名称卒。”不过,最终修成的《通监》一书却是以东晋、南朝系年的,直至文帝灭陈之後,始改用隋开皇年号。司马光对此有一个解释: 正闰之际,非所敢知,但据其功业之实而言之。……然天下离析之际,不可无岁、时、月、日以识事之先後。据汉传於魏而晋受之,晋传於宋以至於陈而隋取之,唐传於梁以至於周而大宋承之,故不得不取魏、宋、齐、梁、陈、後梁、後唐、後晋、後汉、後周年号,以纪诸国之事,非尊此而卑彼,有正闰之辨也。(93)虽然《通监》改变了自隋唐以来采用北朝正朔的史学传统,但在後人看来,司马光对於南北正闰之争其实并没有什麽明显的倾向性,基本上是持一种不偏不倚的态度。洪迈对此有一个比较公允的评价:“晋、魏以来,正闰之说纷纷,前人论之多矣。盖以宋继晋,则至陈而无所终;由隋而推之,爲周爲魏,则上无所起。故司马公於《通监》取南朝承晋迄於陈亡,然後系之隋开皇九年,姑藉其年以纪事,无所抑扬也。”(94)尽管如此,由於《资治通监》一书所具有的强大影响力,使得隋唐以来的传统正闰观念从此走向式微。 不过,真正从理论上彻底颠覆北朝正统论的,还是欧阳修的“绝统”说以及朱熹的“无统”说。“绝统”说是欧阳修在正统理论上的一大创造,《正统论》下篇曰:“凡爲正统之论者,皆欲相承而不绝。至其断而不属,则猥以假人而续之,是以其论曲而不通也。夫居天下之正,合天下於一,斯正统矣。”(95)若不符合这一正统标准,则被排斥於正统王朝之外,是谓“正统有时而绝”。欧阳修指出,历代论正统者,“大抵其可疑之际有三,周、秦之际也,东晋、後魏之际也,五代之际也”。其中东晋、後魏之际的可疑之处在於:“以东晋承西晋则无终,以隋承後魏则无始。”(96)故他将西晋亡国以後至隋朝统一之前列爲“绝统”。朱子的“无统”说与欧公的“绝统”说是一脉相承的,据《资治通监纲目凡例》解释说:“凡正统,谓周、秦、汉、晋(起太康元年,尽元熙二年)、隋、唐。……无统,谓周秦之间、秦汉之间、汉晋之间、晋隋之间、隋唐之间、五代。”(97)根据作者的原注可以知道,被朱熹列入正统的晋,上起武帝太康元年(280),下迄恭帝元熙二年(420),则是包括两晋在内,与欧阳修将东晋也排斥於正统王朝之外有所不同(98)。自秦以後,五德终始说一直是历代王朝阐释其政权合法性的基本理论框架,建立在对宇宙系统的信仰之上的五运说,其基本理念是五行代替,相承不绝,故即使像南北朝那样的分裂时期,也一定要追问正统之所在、德运之所系。而按照“绝统”说和“无统”说的正统标准来衡量,南北朝皆被摈斥於正统王朝之外,故南北正闰之争也就失去了它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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