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清)田文镜:《钦颁州县事宜》,《借粜仓谷》。 (87)(清)冯桂芬:《校邠庐抗议·省则例议》,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 (88)《清圣祖实录》卷33“康熙九年四月辛卯”条,湖广道御史李之芳疏言。可见“例”虽创设于明中叶以后,但为时不久即弊端彰显。 (89)徐珂编撰《清稗类钞》(第11册),《胥役类·例吏利》,中华书局1986年版。 (90)(清)冯桂芬:《校邠庐抗议·省则例议》。 (91)梁启超:《学校总论》。 (92)该疏名为《政体宜崇简要》,见《清史稿》卷422《徐继畲传》。徐疏称:“尝见各直省州县有莅任不及一年,而罚俸至数年十数年者,左牵右掣,动辄得咎,且议处愈增愈密,规避亦愈出愈奇,彼此相遁,上下相诡,非所以清治道也。” (93)(清)陶模:《粤督陶覆奏条陈变法折》,杨凤藻辑《皇朝经世文新编续集》卷1,《近代中国史料丛刊》79-781。 (94)(清)郑观应:《书吏》,陈忠倚辑《皇朝经世文三编》卷23,《近代中国史料丛刊》76-751。 (95)(清)陈炽:《庸书》(内篇)卷上《例案》。 (96)徐珂编撰《清稗类钞》(第11册),《胥役类·胡文忠论部吏》。 (97)(清)汤鹏:《训吏上》,盛康辑《皇朝经世文续编》卷28,《近代中国史料丛刊》84、85-(831-850)。 (98)徐珂编撰《清稗类钞》(第11册),《胥役类·各部书吏主案牍》。 (99)(靖)冯桂芬:《校邠庐抗议·省则例议》。 (100)[美]彼得·布劳、马歇尔·梅耶著,马戎等译《现代社会中的科层制》“译者序言”,学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13页。 (101)[美]彼得·布劳、马歇尔·梅耶著,马戎等译《现代社会中的科层制》,第17页。 (102)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331页。 (103)(明)谢肇淛:《五杂俎》卷14《事部》二,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104)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卷9《守令》,岳麓书社1994年版。 (105)Robert K.Merton,Social Theory and Social Structure.New York:Free Press,1968,pp.251-254. (106)鲁一同:《与左君第二书》,邵之棠辑《皇朝经世文统编》卷1,《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72-(711-720)。 (107)(明)刘明俊:《居官水镜》卷1《驭吏书》。 (108)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172《户部·田赋》。 (109)《清史稿》卷244《朱克简传附成性传》。 (110)(清)鲁一同:《胥吏论》。 (111) [美]施坚雅著,叶光庭等译《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9-20页。不过施坚雅的问题在于,他没有对“平均每县50000人”的标准做出合理解释。 (112)[美]曾小萍著,董建中译《州县官的银两--18世纪中国的合理化财政改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 285-286页。 (113)袁良义:《清一条鞭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41页。 (114)(清)陈宏谋:《培远堂偶存稿》卷48《查禁多役扰累檄(乾隆二十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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