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日]日原利国:《春秋公羊传研究》二“侠气和复仇”,东京:创文社,1976年,第49、72-97页。 (72) 《后汉书》卷八十三《逸民列传·周党》,第2761页。 (73) 《后汉书》卷七十六《循吏列传·仇览》、卷六十八《郭符许列传》;《文选》卷五,蔡邕《郭有道碑文》,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800-801页。 (74) 胡秋银:《关于郭泰生平的几个问题》,《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7辑,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日]远藤裕子:《汉代地方官学的政治机能》,《立命馆史学》第14期,1993年。 (75) 《太平御览》卷四四四《人事部·知人》引《郭林宗别传》,第2043页;《后汉书》卷六十八《郭符许列传》注引《(郭)泰别传》及《谢承(后汉)书》,第2226-2227页。 (76) 《孟子》卷三《公孙丑上》、卷十一《告子上》,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十三经注疏》本,第2752、2685页。 (77) 《后汉纪》卷二十二桓帝延熹九年袁宏论,第434页;《后汉书》卷八《灵帝纪》“建宁二年十月”条,第330-331页。 (78) 《资治通鉴》卷五十六“灵帝建宁二年十月”条末“臣光曰”,第1823页。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八《桓帝》:“党锢诸贤,或曰忠以忘身,大节也;或曰激以召祸,畸行也。言畸行者,奖容容之福以堕士气。言大节者,较为长矣,而犹非定论也。”其下曰:“诸贤之无所择而怒,无所恤而过用其刑杀。……身与国俱毙,无他,舍本攻末而细己甚也。”第215-216页。 (79) 《后汉书》卷五十三《周黄徐姜申屠列传》,第1752页;卷七十六《循吏列传·仇览》,第1752页。《后汉纪》卷二十二桓帝纪延熹九年,第432页。 (80) 《后汉纪》卷二十三“灵帝建宁二年”条,第453页;《后汉书》卷六十八《郭符许列传》、卷五十三《周黄徐姜申屠列传》。 (81) [日]吉川忠夫:《范晔与后汉末期》,《六朝精神史研究》,东京:同朋舍,1984年,第191-192页。关于权谋派,本文参考了吉川氏的论述。 (82) 具见《后汉书》卷六十二荀淑、陈寔诸传。 (83) 《后汉书》卷六十九《窦何列传》、卷六十六《陈王列传》。 (84) 朱熹编:《二程遗书》卷十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288页。按程颐所论,盖本于《周易》“节”卦卦辞“苦节不可贞”之义。 (85) 《周易正义》卷六“节”卦,《十三经注疏本》,第70-71页。 (86) 《汉书》卷八十八《儒林传》;《后汉书》卷七十九《儒林列传》。 (87) 《通典》卷三十六《职官》“后汉官秩差次”,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986、991页;《后汉书志》卷二十八《百官五》,中华书局点校本《后汉书》;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第8章至第13章,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85年,特请参第102、169页。 (88) 蒋子(济):《万机论》,《太平御览》卷四九六《人事部·谚下》,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2268页。 (89) 《后汉书》卷七十八《宦者列传》“序论”、卷五十四《杨震列传》附子《杨秉传》。 (90) 《汉书》卷七十五《夏侯胜传》。 (91) 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第187页。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第三章“阳嘉新制”,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 (92) 说见唐长孺:《九品中正制度试释》,《魏晋南北朝史论丛》,北京:三联书店,1955年,第86页。 (93) 唐长孺:《东汉后期的大姓名士》,《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 (94) 《后汉书》卷二十六《伏侯宋蔡冯赵牟韦列传》、卷三十九《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 (95) 《后汉书》卷四十二《光武十王列传·东海王疆传》附《刘臻、刘俭传》,卷七十四上《袁绍刘表列传》,卷三十七《桓荣传》附《桓典、桓焉传》,卷六十六《陈王列传》,卷六十二《荀韩钟陈列传》,卷七十六《童恢传》附《童翊传》,卷六十四《吴延史卢赵列传》等等,不备举。 (96) 《后汉书》卷四十四邓彪、张禹诸传,卷四十五《袁张韩周列传》等等,不备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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