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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学诚的“经世”观与清初“大一统”意识形态的建构(16)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社会学研究》 杨念群 参加讨论

章学诚一再强调的是私门无著述,而后来的“方志”之所以不具备为国史取为文献凭借的资格,就是因为“方志”带有私门著述的色彩,在文献的取徵和采择范围上囿于私人的志趣和见解。他有一段话描述的就是这种情形:
    今之所谓方志,非方志也。其古雅者,文人游戏,小记短书,请言丛说而已耳;其鄙俚者,文移案牍,江湖游乞,随俗应酬而已耳。搢绅先生每难言之。国史不得已,而下取于家谱、志状、文集、记述,所谓礼失求诸野也。然而私门撰著,恐有失实,无方志以为之持证,故不胜其考核之劳,且误信之弊,正恐不免也。
    经过这番方志源流谱系的论证,章学诚的结论自然明晰确定:“盖方志亡,而国史之受病也久矣。方志既不为国史所凭,则虚设而不得其用,所谓觚不觚也,方志乎哉!”(上引均出自《方志立三书议》,见章学诚著、仓修良编注,2005:827-829)
    (二)修志与辅佐政教之关系
    除了为国史储备地方文献资源这个明显的动机外,仿效“以吏为师”的手段作为具体恢复三代秩序的箴言应是章学诚一个重要的心理支撑点。章学诚看秦代用的是二分法。认为其以法律为师,禁止《诗》《书》的流播乃是悖逆于古的行为,但“以吏为师”却是三代旧法的延续,理由是“三代盛时,天下之学,无不以吏为师。《周官》三百六十,天人之学备矣。其守官举职而不坠天工者,皆天下之师资也”。秦人至少在官守掌典文化资源的方面具有复古的价值,故应该与其“以法律为师”的行为区分对待。所谓“秦之悖于古者多矣,犹有合于古者,‘以吏为师’也”(《史释》,见章学诚著、仓修良编注,2005:271)。
    所谓“以吏为师”,具体落实到地方一级治理的层面,就是把方志编纂看作是“政事”运作的一部分。章学诚的想法是:“夫文章视诸政事而已矣”。从管理的角度说,三代以后的史事记载归之于文学之儒,却不归于官司典守掌管,这样的做法使得史事尽管记述得文藻粲然,却不在法制约束之下。他用“文质”的标准评价说:“斯则三代以后,离质言文,史事难言也。”由此出发,州县的修志,被章学诚看作是一种具体而微的地方治理行为,或可与吏户兵刑之事同等看待:“州县修志,古者侯封一国之书也。吏户兵刑之事,具体而微焉。今无其官而有吏,是亦职守之所在,掌故莫备于是,治法莫备于是矣……是以书吏为令史,首领之官曰典史。知令史典史之史,即纲纪掌故之史也,可以得修志之要义矣”(《永清县志六书例议》,见章学诚著、仓修良编注,2005:968)。
    修志对官制和地方治理的作用,章学诚理解得更加透彻:
    今之州县,繁简异势,而掌故令史,因事定制,不尽皆吏户兵刑之六曹也。然就一县而志其事,即以一县之制定其书,且举其凡目,而愈可以见一县之事势矣……今为挈其纲领,修明其书,使之因书而守其法度,因法而明其职掌,于是修其业而传授,得其人焉,古人所谓书契易而百官治,胥是道也。(《永清县志六书例议》,见章学诚著、仓修良编注,2005:968)
    更有甚者,按照章学诚的想法,“方志”的修纂作为地方政事的体现,应该设专人负责,设立“志科”,这样才合“三代”官师典守的遗意:“故州县之志,不可敢办于一时,平日当于诸典吏中,特立志科,佥典吏之稍明于文法者,以充其选,而且立为成法,俾如法以纪载,略如案牍之有公式焉,则无妄作聪明之弊矣”(《州县请立志科议》,见章学诚著、仓修良编注,2005:837)。实际上就是把“修志”当作吏治的一个环节,通过固定机构纳入官僚化系统,变身为一种胥吏的建置(缪全吉,1984:157-175)。
    沿着这一思路,他认为地方知识必须按照《周礼》划分的原则,集中在六官和三百六十个官属中,以杜绝处士横议的风气。当时的情景是:“间有好事者流,修辑志乘,率凭一时采访,人多庸猥,例罕完善,甚至挟私诬罔,贿赂行文”。如此私行诡言都必须纳入自上而下的修史体系中加以管理,予以杜绝。在《和州志艺文书序例》中,章学诚对文献散在民间的状态深表不满,表示“书既散在天下,无所统宗,于是著录部次之法,出而治之,亦势之所不容已”(见章学诚著、仓修良编注,2005:912)。对书籍的统一分类和著录变成了“官师合一”的具体实践过程,也是寻求保持知识完整和完美状态的途径。
    修志既然和官僚体制的功能密切相关,而且可以视之为组成部分,如何干预私人领域中的书写规则就变成了章学诚不得不考虑的问题,甚至方志收录的那些属于私人领域的谱牒之学,都被视为可以“备国史之要删”的资料(《和州志·氏族表序例上》,见章学诚著、仓修良编注,2005:896)。他还不忘了攻击谱牒之学落入私人之手的害处:“今大江以南,人文称盛,习尚或近浮华,私门谱牒,往往附会名贤,侈陈德业,其失则诬。大河以北,风俗简朴,其人率多椎鲁无文,谱牒之学,缺焉不备,往往子孙不志高曾名字;间有所录,荒略难稽,其失则陋”。其原因就在于“谱牒不掌于官,而史权无统之故也”。这句话反过来说就是:“谱牒掌之于官,则事有统言,人有著籍,而天下大势可以均平也”(《永清县志·氏族表序例》,见章学诚著、仓修良编注,200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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