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吕留良动以理学自居,谓己身上续周程张朱之道统。夫周程张朱,世之大儒,岂有以无父无君为其道,以乱臣贼子为其学者乎!此其狎侮圣儒之教,败坏士人之心,真名教中之罪魁也。(18) 这些话虚实参半,着力于把吕留良刻画成一个假遗民。其辞缺乏说理的深刻,却具有足够的机巧。比之就思想论思想的辨驳,一个假遗民的形象无疑更容易毁掉吕留良的人品;也更容易毁掉吕留良留给后人的耿耿孤愤和血性文字。方吕留良以夷夏别满汉之日,曾说过“今欲使斯道复明,舍目前几个识字秀才,无可与言者。”(19)他把一腔心事托付给了天下士子。雍正用满纸憎恶痛诋吕留良的人品,着眼的也是天下士子。因此,他喜欢把文字狱的场面做得很大。雍正八年,“刑部等衙门会议”后,合词陈奏:“吕留良应挫尸枭示,财产入官;伊子吕葆中曾叨仕籍,世恶相济,前此一念和尚谋叛案内连及吕葆中,逆迹彰著,亦应挫尸枭示;吕毅中应拟斩立决;伊子孙并兄弟、叔伯、兄弟之子及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应行文该督查明,按律完结。并行知各省、府、州、县,将大逆吕留良所著文集、诗集、日记及他书已经刊刷抄录者,于文到日出示遍谕,勒限一年,尽行焚毁。”这种剿洗异路思想的严酷手段本是从雍正的诏书里揣度出来的,但雍正犹嫌未能得其旨要。他更想借吕留良的尸骸作教具,向每个读书人昭示思想和文字出界之后带来的家破人亡。所以,雍正把“刑部等衙门”的廷议布告天下,富有创意地叫每个读书人都来裁决吕留良: 朕思吕留良之罪,从前论旨甚明,在天理国法,万无可宽。然天下至广,读书之人至多,或者千万人中,尚有其人谓吕留良之罪不至于极典者。朕慎重刑罚,诛奸锄叛必合乎人心之大公,以昭与众弃之之义。 这些话因虚伪而显得阴险。但天下士子却因此而不能不在朝廷和吕留良之间作公开的选择: 著将廷臣所议行文直省学政,遍行询问各学生、监等,应否照议将吕留良、吕葆中挫尸枭示,伊子吕毅中斩决,其所著文集、诗集、日记及他书已经刊刻刷印暨抄录者尽行燔毁之处,著秉公据实,作速取具该生、监等结状具奏。其有独抒己见者,令其自行具呈,该学政一并具奏,不可阻挠隐匿。(20) 虽说诏书允许“独抒己见”,但刀锯迫视之下的思考产生出来的只能是恐惧。当恐惧汨没士气之后,读书人的思想便呈显出了一种虚假的同一。至雍正十年,各地奏报已先后送来,都说“所属读书生、监,各具结状,咸谓吕留良父子之罪罄竹难书,律以大逆不道实为至当。并无一人有异词者。”(21)人人都接受了由刑法界定的思想是非。这正是雍正一心期待的结果。与“普天率土之公论”相比,此后吕氏家族的破棺戮尸、杀头充军其实都已经是次一等的事了。 中国知识分子的种族意识是从儒学里演绎出来的。作为一种文化观念,它与儒学旨义中的其他部分又有着内在的同一性,并会因这种同一性而彼此牵动,由一个命题引出另一个命题。那个以夷夏之辨策动岳钟琪造反的曾静,在另一个地方说过:“皇帝合该是吾学中儒者做,不该把世路上英雄做,周末局变,在位多不知学,尽是世路中英雄,甚至老奸巨猾,即谚所谓光棍也。”按他的心愿,孔子、孟子、二程、朱熹、吕留良都应该做皇帝。(22)用君权的眼光审视,这些话里的意思显然更“悖逆”。因此,以读书人为对手的文字狱虽从究治种族之见开始,而一旦罗网张开,其范围一定会超出种族之见。雍正七年,主持边地军务的锡保奏告广西人陆生枬作《通鉴论》,“抗愤不平之语甚多”;另一个广西人谢济世”注《大学》,诽谤程朱”。这两个人原本都是京官。谢济世因弹劾一个大吏而被雍正目为结朋党以“扰乱国政”;陆枬则由于和谢济世同属广西籍,在雍正看去平日必有“结为党援之处”,遂一同革职,“发往军前效力”。他们既已自愿入仕,心头当然不会再有种族芥蒂,而且一个读史,一个注经,做的都是与圣贤对话的专业。然而不知不觉之间读史和注经都出了毛病,使他们被一个武人举劾,与吕留良一样被收进了文字狱。因为他们在文祸临头之前已有前科,是雍正的旧识,所以本来寻常的文字,雍正都能联想前后,读出些别有用心的含义来。比如锡保举发谢济世“诽谤程朱”,说的其实都是外行话,但到了雍正手里则意思又深了一层:“朕观济世所注之书,意不止谤毁程朱,乃用《大学》内见贤而不能举两节,言人君用人之道,借以抒写其怨望诽谤之私也。其注有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等语,观此则谢济世之存心,昭然可见。”(23)比起“谤毁程朱”来,雍正更留心搜寻的是文人谤毁君主的心迹。然而他所摘举出来当作罪证的东西半是经义中的原文,半是读经所得的体会;把这些东西与“怨望诽谤”连在一起,显出来的是一种不可知和不可测,以文字致罪也因此而越益使人可怕。儒学经典中的很多章句都是说给人君听的,其用意大半在于警戒。读书人以“明道”为正路,学问和思想的起点即在这些章句之中。所以,沿着圣贤的话头讲下去本是非常自然的事。但谢济世以自己的祸难向天下士人说明,圣贤留下的道理当中也包藏着许多为时君所忮忌的东西,涉笔其间,便会成为一种危险。人人都怕靠近祸难。于是,在趋避危险的过程中,读书人与儒学精神的义理一面也离得越来越远了。 与注经相比,论史需要更多的创见,也更容易捕捉出能够立罪的文辞。因此,雍正对写了《通鉴论》的陆生尤觉痛恶。他做过一篇四千多字的上谕,专门批诘《通鉴论》,而包裹于这个篇幅里的则是满腔愤怒。陆生枬读的是历史,议论的都是《资治通鉴》里的故事,这些东西与雍正那个时代至少相隔了九百多年。然而用心读去,他所谈到的许多题目都使雍正想到了自己:“其(陆生枬)论人主云:‘人愈尊,权愈重,则身愈危,祸愈烈。盖可以生人、杀人、赏人、罚人,则我志必疏而人之畏之者必愈甚。人虽怒之而不敢洩,欲报之而不敢轻,故其蓄必深,其发必毒’等语。人主身为天子,富有四海,自尧舜禹汤以来,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岂有位尊而即危祸者乎?至于生杀赏罚,人主皆奏天命天讨以行之;其生杀赏罚者,皆其人之自取耳。”陆生枬的议论以普遍性为本意,而雍正却处处都要追究出具体性: 朕临御以来,日程万机,皆奉若天道,因物以付,未尝以已意生杀人,赏罚人。而陆生枬为畏之、怒之,报之之说。试问在廷诸臣,朕自雍正元年以来,曾因藩邸旧人而擢用者何人?曾因当时宿怨而治罪者何人?且朕从前与外廷之人毫无恩怨,又何所庸其畏,何所庸其怒,何所庸其报哉! 又云虽怒之而不敢泄,欲报之而不敢轻,乃陆生枬自述其心也明矣。虽蓄怒而不敢显言,是以讬于论列《通鉴,以微洩其愤;又怨而欲报,欲报而不能,但以身危祸烈等语肆为咒诅,其逆谋发露,公然形于纸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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