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宗族组织试探(6)
三 激发宗族活力的源泉 魏晋南北朝是封建宗族组织初创阶段,即形成兴盛的时期,宗族组织之所以在此时呈兴盛局面,有其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 魏晋南北朝由于长期分裂战乱,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因而引起空前的北方人民向南方或边远地区大流徙。在战乱和流徙的苦难生活中,人们经常受到死亡的威胁。求生存的强烈欲望,唤起了他们组织起来,用集体的力量应对险恶环境的意识。作为社会组织最理想的形式,便是用血缘和地域两条纽带维系着的宗族。流徙到外地的人民,无论在经济上政治上要建立新的立脚点,都需要共同应付与当地土著民户之间的各种矛盾。这些是宗族兴盛的外部环境。 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宗族不仅有维系组织的纽带、凝聚组织的领袖,而且还进行一系列活动。这些活动是激发宗族活力的源泉。宗族活动可分为对内和对外两种情况。 祭祀祖先是宗族内部的活动。无论皇室宗族还是士族宗族亦或庶族宗族,都有自己的宗庙宗祠,都进行祭祀祖先的活动。祭祀祖先的活动首先源于尊祖敬宗的观念,在这点上,中国人与西方人有很大的不同。在西方中世纪观念中,人是上帝创造的,人们对这一点的笃信,就像对上帝的信仰一样坚定。由于这个传统的影响,西方人尊祖敬宗的观念淡薄,对祖先的祭祀也不被重视。中国人则不同,虽然上古时也有女娲造人的传说,但在中国人的观念中,这不过是个神话传说而已,而真正对生命存在具有重要意义的是自己与之血脉相承的父母及祖先,是自祖先就开始的子子孙孙世代繁衍。因此,尊祖敬宗、祖宗祭祀很早就形成了传统。魏晋南北朝曾经存在过君父何者在先的争论,结果父先君后、孝重于忠的观念占了上风。尽管这种现象是由于当时具体社会及政治原因所决定的,(106)但它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足以突出祖宗祭祀的地位。封建制时代“天地君亲师”神祖牌位序列的确定在赵宋朝,在此之前既有“天地君父师”的概念,(107)也有“天地祖君师”的排列。(108)而魏晋南北朝父先君后的观念标志着“天地祖君师”的排列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认可。祖先祭祀是与孝联系在一起的。东晋干宝论述藉田的意义说:“古之王者,贵为天子,富有四海,而必私置藉田,盖其义有三焉:一曰,以奉宗庙,亲致其孝也;二曰,以训于百姓在勤,勤则不匮也;三曰,闻之子孙,躬知稼穑之艰难无逸也。”(109)皇帝亲耕藉田,用此收成祭祀祖先,以显孝心,所以潘岳说藉田制度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躬稼以供粢盛,所以致孝”(110)。祭祀祖先以显孝心,不仅皇室宗族如此,士族宗族如此,庶族宗族亦如此。这是宗族血缘群体文化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在宗族祭祀活动中,宗人们不但因共同的祖先而加深了相互的认同,而且因孝的观念的加深而使族人的行为得到升华。孝与悌并行,兄弟之间的和睦延伸为族人之间的友爱。孝与忠相连,两晋以后,只谈孝不谈忠的局面有了很大改变,道德的舆论又向忠孝并存结为整体回归。(111)忠于君再延伸为忠于国家民族,忠于事业,忠于人民,忠于师友,忠于亲人。这种由内向外、由亲及疏的延伸,体现了家族宗族文化与儒家文化的自然结合,不仅使宗族充满活力,也形成了个人--家族--国家--社会的统一性。 通财互助是宗族内重要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包括多种形式,大概有以下几种: 由富宗分钱谷给贫宗。汉末战乱,“时岁大饥,人相食”,司马朗“收恤宗族,教训诸弟,不为衰世解业”(112)。任峻在饥荒之际,收恤“中外贫宗,周急济乏,信义见称”(113)。温恢家中“内足于财”,温恢认为“世方乱,安以富为?”便将财富“一朝散尽,振施宗族”(114)。蜀汉许靖“收恤亲里,经纪赈赡”,“与九族中外同其饥寒”(115)。张裔“抚恤故旧,赈赡衰宗,行义甚至”(116)。吴国全琮经过家乡时,“请全邑人平生知旧和宗族六亲,施散惠与,千有余万,本土以为荣”(117)。西晋敦煌人汜胜,“散家财五十万,以施宗族”(118)。东晋应詹,“家富于财,年又稚幼,乃请族人共居,委以财产,情若至亲”(119)。南朝齐崔慰祖“家财千万,慰祖散与家族”(120)。北魏李元忠“家素富实,其家人在乡,多有举贷求利,元忠每焚契免责。乡人甚敬重之”(121)。富宗对贫宗的救济甚至出现在对本宗人的人身救赎上。三国曹魏杨俊“赈济贫乏,通共有无,宗族知故为人所略作奴仆者凡六家,俊皆倾财赎之”(122)。杨俊宗人做奴仆虽是被掠,但无钱救赎,可见是贫宗。杨俊倾财赎之,恢复他们的宗人地位,想必也在经济上进行安置。 由宗族官僚分俸禄给宗族成员。荀彧和荀攸“并贵重,皆谦冲节俭,禄赐散之宗族知旧,家无余财”(123)。国渊“迁太仆,居列卿位,布衣蔬食,禄赐散之旧故宗族,以恭俭自守”(124)。田畴被赐“车马谷帛,皆散之宗族知旧”(125)。毛玠“赏赐以赈施贫族,家无所余”(126)。西晋司徒魏舒,“禄赐散之九族,家无余财”(127)。羊祜“立身清俭,禄俸所资,皆以赡给九族”(128)。东晋吴隐之“孝友过人,禄均九族”,他任中领军以后,“每月初得禄,裁留身粮,其余悉分赈亲族”(129)。南朝宋刘怀慎迁护军将军,“禄赐班于宗族,家无余财”(130)。 出让土地给宗人。西晋人徐苗,“其兄弟皆早亡,抚养孤遗,慈爱闻于州里,田宅奴婢尽推与之”(131)。南齐义兴人吴达之,“让世业旧田与族弟,弟亦不受,田遂闲废”(132)。北魏河东闻喜人裴修,弟弟早丧,裴修“爱育孤侄,同于己子。及将异居,奴婢田宅悉推与之”(133)。博陵安平人崔挺,三世同居,门有礼让。由于家乡连年饥荒,才开始分居。分家的时候,“挺与弟振推让田宅旧资,惟守墓田而已”(134)。北魏末期独孤信随孝武帝入关中,其子独孤罗被东魏关押起来,后来独孤信被杀,独孤罗才被释放,“寓居中山,孤贫无以自给。齐将独孤永业以宗族故,哀之,为买田宅,遗以资畜”(135)。北周韦世康“性孝友,初以诸弟位并隆贵,独季弟世约宦涂不达,共推父时田宅尽以与之。世多其义”(136)。唐瑾“所得禄赐,常散之宗族,其尤贫乏者,又割膏腴田宅以振之。所留遗子孙者,并硗埆之地”(137)。 出资财为本宗培养人才。蜀汉主刘备年少时求学于大儒卢植,同宗刘元起资助他,说:“吾宗中有此儿,非常人也。”(138)蜀汉费祎“少孤,依族父伯仁”。费伯仁携费祎游学入蜀,后任蜀汉大将军录尚书事。(139)孙吴薛综“少依族人,避地交州,从刘熙学”(140)。薛综学成,为孙吴尚书仆射。东晋顾和,二岁丧父,总角便有清操,族叔荣雅重之,曰:“此吾家麒麟,兴吾宗者,必此子也。”(141)后来顾和也成为东晋名臣。檀凭之,“闺门邕肃,为世所称”,他的从兄子檀韶兄弟五人,“皆稚弱而孤,凭之抚养若己所生”。檀韶、檀道济兄弟后来都成为南朝刘宋的名臣。(142) 富宗救济贫宗、把俸禄分给宗人、出让土地给宗人耕种、培养同宗的后代,这些都是宗族内的经济活动。通过通财互助,一方面以宗族的力量维护其成员的生存,共同对付险恶严峻的生存环境,另一方面,又反过来增强了宗族组织的团结和集体意识。 宗族组织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的,它除了上述的内部活动外,也要和当时社会发生联系,从而构成政治、军事等外部活动。 宗族的政治活动以士族宗族最为典型和突出。他们利用长期积累的政治和经济势力,参与社会政治活动,进而影响政治局面、政权兴亡乃至社会进程,又通过这种影响反过来提高自己的政治经济地位。兴起于魏晋时期的士家大族具有明经修行的文化特点和经世治国的社会政治特点,早在东汉末期董卓之乱中,袁绍、王允、刘岱、桥瑁、张邈、卢植、荀攸、郑泰、何颙等世家大族都参加到反对董卓的斗争中。三国曹魏、蜀汉、孙吴、西晋、东晋、南朝宋、齐、梁等政权也得到了世家大族同步程度的支持。(143) 如果说汉末世家大族反对董卓专权是他们参与社会政治活动,三国曹魏、蜀汉、孙吴、西晋、东晋、南朝宋、齐、梁等朝代的士家大族的活动影响了政治局面和政权兴亡,那么北朝士家大族的政治活动则有着影响社会进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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