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仅仅聚焦于对立和斗争,则又有可能忽视其他许多东西。美国学者伊莱沙·道格拉斯谈到,革命期间的辉格派和民主派之间有互补性,“自由主义和民主制两者在革命时期都变成了强大的力量,对这个国家的未来乃是一件幸事”(141)。诚然,把革命时期的政治格局说成是民主派和辉格派的较量,并把前者归入自由主义范畴,后者归入民主主义范畴,似乎带有“后见之明”和“时代倒错”的嫌疑;但是,他考虑到了不同势力、不同观点和不同主张的互补,这倒是一种富于启发性的思路。 首先必须看到,无论是精英还是民众,都处在同一种革命的潮流中,都接受乃至信奉共和主义和人民主权说。进一步说,在精英主义和民众主义之间有着基本的“交叉重叠的共识”,这就是,政治社会的最高目标在于促进共同福祉,构成共同福祉的要素是个人的自由和安全,而最有利于维护个人自由和安全的体制,唯有基于人民主权原则的代表制共和政体;然而任何政府都具有两重性,它既为推进共同福祉所必需,又随时可能走到其对立面,变成压迫和暴政的工具;因此,必须采取适当的机制在授予代表权力的同时对其权力加以限制,合理地控制其权力运行的方式和范围。但是,紧接这一共识之后却是纷至沓来的分歧。什么样的人适合担任代表,授予代表什么样的权力,如何限制代表的权力,以及限制到何种程度,这些看似属于技术层面的问题,在革命一代心目中都关涉政体的原则和性质,因而成为他们反复争论的主题。 从政治文化的视角看,围绕这些问题的分歧的关键,在于如何看待人民在共和政府中的地位。民众主义者信任人民的政治素质和能力,认为他们具备明智的判断力,能够形成共同的政治意识,采取共同的政治行动。他们强调通过代表制来落实人民主权,开辟人民参与政治的渠道,以可靠地维护人民的自由和安全。精英领导人则普遍怀疑人民的政治素质和能力,认为他们缺乏知识、信息和共同行动的可能性,易于受到蛊惑,经常为少数“居心叵测之徒”所利用。因此,代表制政府只能是优秀分子掌权的政府,唯有人民放弃权力,唯有排除人民对政府的直接参与和干预,赋予代表独立自由地行动的权利,才能建立稳定而合理的统治秩序,实现政治社会的核心目标。 然而,两种主张在逻辑上和实践上都面临各自的难题。民众主义者承认代表制对治理现代国家的不可或缺的意义,同时又十分警惕代表制所包含的贵族制的潜在风险,主张使代表依赖于人民,加强人民对代表的监督、指导和控制,以短任期、常轮换来削弱代表的独立性,以防止官员滥用权力,违背其委托。他们所发出的声音无疑融入了当时的政治风气和舆论气候,而且因其迎合普通民众的心理和诉求而具有不能忽视的影响力。革命的精英领导人身处这种政治风气和舆论气候当中,无形中感受到种种限制和压力,而且这些限制和压力甚至对他们言论和行动起到了某种塑造性的作用。精英主义者当然也不是同质一体的,他们中有人接受民主的原则,有人则反感民主的风气,然则他们都是敏感而睿智的政治人物,对于革命时代持续涌动的民主热情,对于民众主义者的不断挑战,不可能无动于衷;他们精明地接过了民主的话语,并悄悄加以改造,使之发挥辩解和说服的效用,以利于实施他们所心仪的制度安排。可是,他们没有料到的是,这种经他们改造和转化的民主话语,进而激发了新的民主热情,为随后的政治民主化留下了可用的意识形态资源。精英政治一旦披上民主的外衣,就不复可能以本来的面目行世,而必须向着民主的方向靠拢,以免因其一目了然的欺骗性和虚伪性而遭到抛弃。 因此,革命期间代表制的转化,带有明显的妥协和折中的色彩。不妨设想,倘若民众主义变成一股失控的狂潮,必将冲决秩序和制度的堤防,稳定的代表制政府迟迟不能确立,最终难免出现社会失序乃至国家失败;另一方面,倘若精英主义全面得势,无所顾忌,那么就很可能顺利地确立精英贵族的统治,民众则被完全边缘化,出现当时英国那种少数有产者自命代表所有人的特权代表制。正是因为民众主义提供了民主化的动力,而精英主义又构成保守稳健的制动,才使两者在共和主义框架中得以平衡和折中,对美国早期的代表制政体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可见,民众主义和精英主义的分歧,以及其背后的精英和民众的冲突,相互之间并非一种简单对立的关系,而是始终处于激烈的博弈、竞争和妥协之中。一般说来,实际运行的代表制政府,无论如何都带有天然的精英取向,因为选举产生的代表不论来自什么阶层,以其人数少、名望大和权力重而必定具备精英性质。在这种情况下,民众主义的代表制主张,就能在理念的层面构成一种意识形态,抑制代表的精英倾向;在实践的层面则可能动员民众积极参与政治,进行政治抗争,防止精英政治恶性发展,有利于民众诉求或公共意见转化为公共政策。这样一来,民众主义和精英主义关于代表制的分歧与竞争,同民主政治的走向就有了直接的相关性。当民众主义处于强盛状态时,民主化便能取得进展;当精英主义占据优势时,通常会产生查尔斯·蒂利所说的“去民主化”现象(142)。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精英主义和民众主义的博弈、竞争和折中所推动的代表制的转化,意味着一种寻求精英与民众共治的努力,而这种努力则预示了此后美国民主的基本趋向。 当然,这种民众主义和精英主义的两分法,也难免带有“化约论”的色彩。实际的情形总是比任何标签式的概括要丰富和复杂得多。倘若再把民众主义和精英主义的分歧转化为民主和反民主斗争,并以直线式的民主化路径来描述代表制的转化,那就更难清晰地把握美国革命在现代民主形成中的作用和影响。革命时期非比寻常的年代,在短短二十余年时间里,美国人对民主的理解和态度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民主观念变动不居而复杂多样,很难置于当今意义上的民主和反民主的框架中。民众主义和精英主义的分歧和博弈,只是两股不断组合的力量、两套不断变化的理念的交锋。其结果也不是某种单一主张的胜出,而是不同的主张在冲突和争议中相互改造和悄然糅合,只不过精英主义在其中占据了明显的优势。这可能是缘于经历过动荡纷扰的时代之后,多数美国人期盼秩序和稳定,希望构建一套具备充分治理和控制效力的国家制度,而精英主义的方案正能迎合这种心理,更能适应革命后期和建国初期的形势。民众主义的主张固然一时缺乏可操作性,不利于强化国家的治理和控制,但是在新国家的构建中却发挥了不能忽视的作用:它对精英主义倾向施加某种制动或平衡,使之不至于完全滑向贵族精英的统治;而且还给此后的政治民主化准备了观念和制度的资源,为19世纪前三四十年强劲的民主化运动积蓄了能量。这一点往往为后世的史家所忽略或轻视。在许多论者看来,似乎联邦宪法得到批准和生效,便意味着联邦主义者的代表制主张获得了完全的胜利,而反联邦主义者及其所体现的民众主义观点已然被历史所抛弃。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在联邦宪法生效三十来年之后,美国便进入一个民主化的高潮时期,其中关于代表制的理念和机制的革新,所诉诸的正是与革命时期的民众主义一脉相承的话语逻辑(143)。 这也就是说,革命并未终结关于代表制的分歧和争端,妥协、折中只是暂时的状态;争论并未达成恒久的共识,而不啻是埋下了新的分歧和争论的种子。此后,相关的问题和争端还会一再出现,围绕代表制的民众主义和精英主义的博弈与竞争,将在不同的语境中以不同的方式反复发生,此消彼长,并在一定程度上标示出美国民主政治的走向,也就是“民主化”和“去民主化”的交替出现。 (附识:本文在写作中蒙哈里·迪金森教授和杨钊、杜华、何芊等同学在资料方面提供帮助,谨致谢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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