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现代史 >

朱英: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商会法的修订及其影响(15)

http://www.newdu.com 2017-09-06 《历史研究》(京)2014年2期 朱英 参加讨论

    (47)《上海总商会致各商会电》,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28—1937)上册,第509页。
    (48)《上海特别市商民协会宣言》,《上海总商会组织史资料汇编》下册,第619—620页。
    (49)徐尚彼:《反革命的事实是革命者的教训》,《民国日报》(上海)“觉悟”副刊1929年5月10日,第4张第4版。
    (50)《上海总商会致国民政府等呈文》,《上海总商会组织史资料汇编》下册,第614页。
    (51)《沪商整会组织大纲昨日中常会通过》,《申报》1929年5月14日,第2张第7版。
    (52)《商整会发表会务报告》,《申报》1929年6月19日,第4张第14版。
    (5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政治》(2),第133—134页。
    (54)《商会组织之原则及新商法运用方法要点》,《中央周报》第67期,1929年9月16日,第23—24页。
    (55)《市商民协会请统一商民组织》,《民国日报》(上海)1928年11月23日,第3张第1版。
    (56)关于新商会法,参见马敏、肖芃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4辑上册,第50—55页。以下不再一一作注。
    (57)时人认为新商会法揭明了商会之宗旨,而“旧商会法并无是条,本法为确定商会之宗旨计,故明白规定之”。(见王均安编著:《商会法、工商同业公会法释义》,上海:世界书局,1929年,第1页)
    (58)在此基础上另规定公会和商店“最近一年间之平均使用人数超过十五人者,就其超过之人数,每满十五人得增加代表一人”,但公会会员代表最多不能超过21人,商店会员代表最多不超过3人。(参见《商会法》,马敏、肖芃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4辑上册,第52页)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