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商会法修正》,《益世报》1930年4月14日,第1张第4版。 (74)《修正商会法第四十二条改组期限一年六个月及同业公会法改组期限案合并审查报告》,《立法院公报》第21期,1930年9月,第13—14页。 (75)《华侨联合会电请修正商会法》,《申报》1930年11月4日,第3张第10版。 (76)《商会法施行细则删去第四十一条之令文》,《工商半月刊》第2卷第18期,1930年9月。 (77)徐鼎新、钱小明:《上海总商会史(1902—1929)》,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第400页。 (78)《浙豫沪等省市党部对工商会法意见要点》(手抄稿),1929年8月,国民党党史馆藏档,政4/53—7。 (79)《商会组织之原则及新商法运用方法要点》,《中央周报》第67期,1929年9月16日,第23—24页。 (80)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政治》(3),第134页。 (81)本段引文均引自《商会法施行细则》,参见马敏、肖芃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4辑上册,第56—58页。 (82)《天津市商会的历史沿革》,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28—1937)上册,第3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