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筹集备荒仓储谷本,晚清江苏普遍推行积谷捐这类田赋加派。由于积谷捐加重民众负担,亦有违清廷定制,曾引发争议和抵制。鉴于此,官府主动调整策略,根据清廷“民捐民办”的政策,将强制带征的积谷捐称作“民捐”,并要求地方绅士参与仓储管理,其目的是以“民捐绅办”或“民捐民办”为名,绕过清廷不准加赋勒派的制度障碍,减少积谷捐的推行阻力。但所谓“绅办”实属“官督绅办”,备荒仓储仍由官府掌控。“官督绅办”管理模式的兴起,反映出晚清基层社会管理格局的变动趋势。由于“官督绅办”的管理模式往往以强制“民捐”为基础,加重了民众负担,因此亦可视作官府转嫁责任的表现。这是清末反地方自治及绅民冲突事件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积谷捐;官督绅办;绅权;地方自治 田赋加派盛行是晚清时期引人注目的现象。加派多以“捐”为名,如民国《宝山县续志》称:“前清自正税以外,凡取于民者,无论为国家所特设,地方所单行,皆称捐不称税,明乎事非经制,异乎正供也。”①田赋加派不但加重民众负担,也有违清廷不准加赋勒派的定制,曾引起广泛争议和抵制。为减少阻力,晚清官府推行田赋加派时采取一系列对策,使得基层社会的管理格局随之发生重大变动。本文拟以晚清江苏的“积谷捐”为中心,在梳理田赋加派的源流和推行实态的基础上,对田赋加派与基层社会管理格局变动之间的关系进行考察,并对其中涉及的晚清“绅权”及地方自治问题略作探讨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民国《宝山县续志》卷4《财赋志》,1921年铅印本,第33页。 ②财政史的相关成果已对晚清田赋加派行为多有研究,其关注重心是田赋加派对民众负担及财政制度的影响。如郑起东:《近代华北的摊派(1840~1937)》,《近代史研究》1994年2期;邓绍辉:《晚清财政与中国近代化》,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78~80页;周育民:《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59~164页;王业键:《清代田赋刍论》,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3~87页;史志宏、徐毅:《晚清财政:1851~1894》,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92~96、255~257页;徐毅:《晚清捐税综论———以1851~1894年为背景》,《中国经济史研究》2009年第3期;等等。在清末新政的相关研究中,学者也注意到田赋加派引发民变的现象。如魏光奇:《官治与自治: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县制》,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277、367~368页;杨涛:《晚清江苏民变中的反地方自治现象探析》,《史学月刊》2007年第6期;王先明:《士绅阶层与晚清“民变”——绅民冲突的历史趋向与时代成因》,《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1期;王先明:《历史记忆与社会重构———以清末民初“绅权”变异为中心的考察》,《历史研究》2010年第3期;等等。但相关研究多侧重于清末,对田赋加派兴起的具体过程语焉不详,亦未考察田赋加派与基层社会管理格局之间的关系。具体到积谷捐而言,清代社会救济和荒政史的相关研究已注意到派捐仓本的现象,但由于关注重心不同,尚未见有深入分析。如李映发:《清代州县储粮》,《中国农史》1997年第1期;魏丕信著,徐建青译:《18世纪中国的官僚制度与荒政》,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57~158页;陈桦、刘宗志:《救灾与济贫:中国封建时代的社会救助活动(1750~1911)》,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5、121页。 【作者简介】黄鸿山,历史学博士,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近代江南社会保障机构的经费收支与运作研究”(11CZS03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