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晚清江苏积谷捐推行及备荒仓储建设实态 为了解积谷捐推行及备荒仓储建设的具体情况,兹以记载相对系统的太仓镇洋、青浦、高邮和泰兴四地为例,略作描述和分析。 (一)太仓直隶州和镇洋县。道光年间太仓城曾设立义仓,咸丰十年毁于兵燹。同治五年太仓州知州方传书和镇洋县知县李萼馨筹复义仓,议以“随漕每亩带捐”之法筹集谷本。同治五年至十年共举行4次,每亩征钱5~15文不等,加之官员捐廉,共得钱25284余千。义仓动用此款买谷存储,至同治十三年已积谷13528余石,其中太仓州名下7501余石,镇洋县名下6027余石①,另有存典生息钱若干②。同治十年后太仓镇洋停收积谷捐,光绪四年再次举办,并将收捐办法由按亩计数改为“以每石粮数计”。光绪四年至宣统二年间太仓镇洋共带征积谷捐12次,每粮一石捐钱40~100文不等。由于经费来源较为稳定,尽管屡经动用,宣统二年义仓尚存谷10203余石,钱34058余千③。 义仓重建后在历次救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光绪十一年至宣统三年间义仓共举办6次平粜,动用大量钱谷。此外义仓款产亦被用于其他事项。如光绪二十一年义仓“息借”出钱14706余千,合银10000两。此款未说明用途,从下文青浦县的例子看,应是用于筹集甲午战争军费。光绪三十四年积谷带征每石100文,其中30文资助劝学所,后因咨议局选举经费不敷,州县又从积谷捐中扣拨959余千。宣统元年、二年积谷带征每石100文,其中拨助自治40文、教育20文,积谷实得40文④。 (二)青浦县。同治七年起青浦县开征积谷捐,建仓积谷,“仓之名仍陶文毅公所定,名之曰丰备”。据青浦知县陈其元称,同治六年他在南汇知县任上时,苏松太道应宝时“出义仓章程若干条示余”。陈其元调任青浦后,据章程“集众议”,议以“按亩使输米一升”的办法筹集谷本。此时恰逢丁日昌饬令积谷,青浦遂制定章程上报,举办丰备仓。陈其元首先捐廉1000千文,并举行随漕带征,“每年照《征熟册》亩出米一升,随漕带征,一律折色”。同治七年至十一年青浦县连续5年随漕带征,每亩收钱24文。光绪二年丰备仓存谷29471余石,并新买谷9962余石,另存钱29869余千及置办田产348余亩⑤。同治十一年后青浦一度停征积谷捐,应与吴元炳饬令积谷有关。光绪四年青浦丰备仓提款建仓58间,购谷13097余石,并续办“冬漕带捐”⑥。但此后收捐办法有所变化,光绪三十三年青浦县“随漕每石带捐钱百文”和“随忙带征积谷费每两钱百文”,已将按亩带捐改为按赋额带捐⑦。 丰备仓章程规定:“是仓民捐民办,专为本地备荒而设,嗣后积有成数,地方官固不得任意移拨,绅董亦不得以本县别项公事借用借垫”⑧。丰备仓在历次救灾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如光绪十年春拨钱谷贷给遭风棉农;十三年拨钱赈济遇火灾民;十六年出资修筑圩岸,以工代赈;二十三年至宣统三年间,共举行7次平粜。但与太仓镇洋义仓类似,青浦丰备仓的款产亦有其他用途。光绪二十年,为筹集甲午战争军费,户部要求“息借商款充饷”,江苏“以各属积谷本系民捐备荒之用,近年秋收中稔,无庸提支,自可移缓就急”,决定从积谷项下提借五成济用。青浦丰备仓借出钱26689余千(合银17800两),二十三年此款拨还时又“全数拨交商务公司”,至宣统三年尚有银4450两未还清。光绪三十三年青浦从当年积谷带征中抽出一半资助学务公所。据宣统三年统计,丰备仓名下另有课桑局借支钱860千、官立小学堂借支钱1105余千、西溪学堂借支钱315千、民团局借支钱1100千、稽查局借支钱500千等借出未还之款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②光绪《太仓直隶州志》卷二○《赋役下》,“中国数字方志库”稿本,无页码;卷四《营建上》,“中国数字方志库”稿本,无页码。 ③④民国《镇洋县志》附录《自治》,第20~26、21~26页。 ⑤⑥光绪《青浦县志》卷三《建置》,第6~7页;卷三○《杂记下》,第29页。 ⑦⑨民国《青浦县续志》卷7《田赋下》,1934年刻本,第18、11~20页。 ⑧光绪《青浦县志》卷三《建置》,第7~8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