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虽然大多程度不同地包含着“史学本体论”、“历史认识论”、“史学方法论”三个部分的内容,即不自觉地隐含着一个主要由“史学本体论”、“历史认识论”、“史学方法论”构成的“史学概论”或“史学理论”学科的潜在性体系,但是,没有一部著作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那样把这个潜在的理论体系明确地提出来,从而使它成为一个现实的理论体系,并且严格地按照这个理论体系分编去安排章节结构和内容。就是说,它们大多还处在前理论、前主题状态,尚未真正进入理论化、主题化以及对象性的境域。“史学本体论”、“历史认识论”、“史学方法论”“三论”概念,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理论历史学家在探讨“史学概论”或“史学理论”对象、体系的过程中提出来的,但学者们对其具体内涵的理解却不啻霄壤之别。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葛懋春、项观奇曾在谈到“历史科学概论”的研究对象问题时提到“历史认识论、历史方法论”,并认为“历史科学概论”也可以从“历史认识论”维度来加以研究。他们说:“历史科学概论的研究对象是历史科学工作者认识历史、阐述历史的工作过程,其中又以在工作过程中所体现的认识特点、研究方法为重点。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赞成可以把历史科学概论的任务归结为主要研究历史认识论、历史方法论。”但是,他们对“历史认识论”、“历史方法论”的理解,是把它等同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及其规律在历史研究中的具体应用,认为“所谓历史科学的认识问题,方法问题,实质都是历史唯物主义在历史研究中的运用问题”,亦即“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历史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具体运用于历史研究时如何展开、如何深化的问题”[15]。思想认识既然如此,表现在现实中,他们编写的第2版《历史科学概论》一书,具体阐述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及其在经验历史学实证研究中的“运用”就成了重点的和主要的内容,无非是在这之外加上中外古今史学史的概述而已。[16]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