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盐模器具 先秦时期,我国的盐就有形盐和散盐之分。《周礼》有“宾客供其形盐”的记载。这里的形盐,就是指制成一定形状的盐。形盐需要模具才能制成,四川盆地考古发现的先秦时期的一些陶器,就应当是这类模具。 1.深腹缸 正如上文所言,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敞口深腹缸很可能是煎盐器具。像深腹缸这类大型器具,结合下文对中坝遗址“柱洞”的理解,同时也不排除兼具盐模器具的功能。 作为盐模器具的分析有以下几点理由:其一,深腹缸在中坝遗址出土数量巨大。据介绍,这类器物约占出土的同时期陶器总数的68.2%(101)。另外,考古工作者对中坝遗址DT0202探方第65层的一个面积为1平方米内进行了抽样统计,共出土了3600片陶缸的残片,其中125片为口沿残片。根据这些口沿残片的残高统计,其中最多有5个完整器。陶缸在中坝遗址新石器遗存中随时间亦呈现稳定增长趋势(102)。大量的、单一的器类堆积,只有存在一定规模的工业化生产的情况下才可能出现,而且通常是作为易损的盐模器具出现。单纯的熬盐器具,由于多数情况下可以反复使用,所以往往并不见这种堆积(除熬盐、制模两步工艺合一外)。其二,深腹缸从东起重庆市巫山县(甚至鄂西峡江地区)、西至重庆市合川区、南至重庆市酉阳县的广大范围内,均有这类陶器。一般来说,熬盐器具主要存在于盐业生产遗址里。深腹缸能够在广阔范围内传播,正是因为制盐模具参与了盐的运输和销售的结果。同时,我们也观察到,深腹缸距盐业生产遗址离程越远,考古发现的数量越少,在该遗址中同时期陶器的比例越低(103),这也正是销售边缘效应递减的结果。其三,深腹缸的形态有利于其兼具盐模。深腹缸以夹粗砂红褐陶为主,器外壁饰绳纹,唇部多饰绳纹且纹痕很深、呈花边或锯齿状,底部多呈小平底或柱状与尖底。缸的体量都较大,一般口径在30厘米,高度在50厘米左右,其早期形态底径在3~5厘米左右,晚期演变为尖底后,根部直径一般在1~2厘米左右。总体来看,深腹缸的稳定性极差,因此很可能是与遗址所谓的“柱洞”配合使用的,而在下文的讨论中,我们会看到“柱洞”与盐模制作工艺有关。 但是,缸作为大型盐业器具参与盐的烘烤与盐模器具,仍有许多难以解释的问题存在,关于这方面的探讨,还需要更多的直接证据。 2.尖底杯 商代至西周早期,尖底杯成为中坝遗址普见的堆积和器物。尖底杯是一种圆锥形、直口、尖底的陶质容器。目前学界大多数同意尖底杯是一种与盐业生产相关的器具,但至于它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是什么,究竟有何种功能?仍未有统一意见。大体说来,主要可以分为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尖底杯是制盐工具,制盐的具体方式又有晒盐(104)和煮盐(105)之分歧;另一种认为尖底杯不是直接生产盐的工具,而是制作盐模的器物(106)。忠县中坝遗址是出土尖底杯数量最多的遗址之一,在该遗址商周时期文化堆积中,尖底杯也是该时期数量最多的一类器物。据1999年发掘的DT0202探方中1米×1米采样区统计,从第56层开始出现角状尖底杯。但直至第51层,其总量仅占该层陶器的5%,第50层增至23%,第49b层激增至75%以上,第49a层时锐减至7%强,取而代之的是此前仅占5%左右的大口短身尖底杯,第49a~48层,后者跃升至25%,此后迅速回落并走向消亡。巨大的尖底杯堆积景观也出现在忠县邓家沱遗址,在一个面积不足60平方米、体积约20立方米的单位中集中出土2万余枚,而其他类型的器物则不足百件(107)。对于尖底杯(包括下文的小圜底罐)曾有两种流行认识:一是晒盐,二是煮盐。但其实这两种认识都有偏差,无论是从气候、劳动效率、热效率、产盐量、其他对比资料以及大规模商品化生产盐来看,尖底杯不可能是熬煮器具。 笔者观察过大量尖底杯上的微痕(108),发现许多尖底杯杯身上下颜色、火候有明显差异,分界总是出现在器身上下部,有很强的规律性,应当是二次过火造成的结果。同时,可以判定二次过火是在还原焰条件下形成的,因为尖底杯上下颜色差异主要表现为下部颜色较深,上部颜色较浅,应当是杯底受火的氛围与杯身不同造成的。由此,我们可以判定,尖底杯应当不是直接放置在“盐灶”上使用的,因为作为盐灶,熬盐时需要多次投柴,无法封闭,是形成氧化焰的理想场所,也就无法形成尖底杯下部的灰黑色痕迹。因此,综合下文要谈到的情况看,笔者倾向于尖底杯是制作盐模的工具,尖底杯颜色上下的差异,是尖底杯在“柱洞”或插入灰烬中时,灰烬余热渗炭所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