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余 论 由以上论述可知,武英殿本《十三经注疏》《二十四史》的校刊工作虽然主要在乾隆初年进行,但其後又对《辽》《金》《元》三史进行了改译并新编了《三史国语解》,新辑出《旧五代史》,对《明史》进行了修订,道光间又对《二十史》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修版,整个过程延续近百年,是清代官方校书、刻书史上的重大事件。乾隆初年的校勘工作由博学鸿词和进士出身的翰林们负责,包括了齐召南、杭世骏等当代最优秀的学者,保证了校勘的质量,使殿版经史远迈前代诸本,成爲当时最精善的本子。 至於对《辽》《金》《元》三史的改译,对《旧五代史》文字的改窜,对《明史》的修订,这固然掺杂着政治因素,但馆臣在进行改动的同时,也纠正了一些错讹(172)。对於因政治问题和因学术问题进行的改动,我们应当区别对待,不可将馆臣後来的工作一笔抹杀。道光修版之《二十史》流播未广,未经学界检验,优劣不便遽定。然时值晚清,人力、财力俱不逮前,质量或不能甚高。 总之,殿本《十三经注疏》《二十四史》校刊工作历时甚久,固然有人爲的原因,但这项学术事业本身的复杂性,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因。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华书局校勘、出版《二十四史》也同样历尽坎坷,至今仍在作进一步完善的工作。笔者相信,在这样的情况下,回顾乾隆殿本诞生的历史,尤其具有特殊的启示。 注释: ①当然,殿本《考证》并不是我们现在所説的严格意义上的校勘记,《考证》不仅厘订文字上的讹、脱、衍、倒,还往往考订史事,诠释史文,论析史法。 ②如张元济以宋元旧本辑印《百衲本二十四史》,各本除《明史》外均以殿本通校,形成《百衲本二十四史校勘记》。 ③如陆枫《试论武英殿刻〈二十四史〉版本源流及其历史作用》,《古籍整理出版情况简报》1989年总第213期,第17-30页。又载《江海学刊》1992年第1期,第129-135页,略有改动。 ④柳诒徵《南监史谈》(《柳诒徵史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82页):“今按《元史》凡例後刊‘顺治戊戌年八月十二日江宁府儒学教授朱谟閲’,志十七末刊‘顺治戊戌年十月初八日江宁府儒学教授朱谟校’,传八十一末刊‘顺治戊戌年十一月十五日江宁府儒学教授朱谟校’,志四十四末刊‘顺治己亥年二月初六日江宁府儒学教授朱谟校’,志七末刊‘顺治己亥五月初二日朱谟校’,志三十四末刊‘顺治己亥年五月廿八日校閲,朱谟’,志十七末刊‘顺治己亥秋八月二十日江宁府儒学教授朱谟校閲’,卷一进书表後刊‘顺治己亥十一月初二日江宁府儒学教授朱谟校閲’。” ⑤柳诒徵《南监史谈》(第182页):“同治上、江两县志……又引陈《志》云:‘顺治十七年,布政使冯京如修《二十一史》版。’”按:据钱实甫《清代职官年表》第三册《布政使年表》(中华书局,1980年,第1769、1773页),冯京如顺治十三年十月即改任广东左布政使,顺治十七年江南左布政使爲徐爲卿,右布政使爲毛一麟。据(日)尾崎康《以正史爲中心的宋元版本研究》(陈捷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97页),顺治修版本正有顺治十六年徐爲卿、毛一麟序。陈《志》盖误。 ⑥(日)尾崎康撰,陈捷译《以正史爲中心的宋元版本研究》,第97页。 ⑦王重民《中国善本书提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85页。 ⑧《世祖章皇帝实录》,《清实录》,中华书局,2008年,第三册,第915页。 ⑨《圣祖仁皇帝实录》,《清实录》,第五册,第160页。 ⑩清王士禛《带经堂集》卷五十一《渔洋文》十三,康熙四十九至五十年程哲七略书堂刻本。又见乾隆《钦定国子监志》卷五十三《兿文》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1)王重民《中国善本书提要》,第86页。 (12)《中山大学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1982年铅印本,第47、50页。 (13)清莫友芝《郘亭知见传本书目》卷四史部一正史类,民国三年傅增湘天津铅印本。 (14)陶湘《清代殿板书始末记》(陶湘编,窦水勇点校《书目丛刊·清代殿板书目》,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65页)云:“乾隆一朝,四年诏刻《十三经》《廿一史》……十二年,刻《明史》《大清一统志》。次刻《三通》,再次刻《旧唐书》。”张元济《〈百衲本二十四史〉後序》(《张元济全集》第九卷,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621页):“高宗初立,成《明史》,命武英殿开雕,至四年竣工。继之者《二十一史》。其後又诏增刘昫《唐书》,与欧、宋《新书》并行。”皆将《二十一史》与《旧唐书》分而言之,现当代学者亦多沿此説,以爲下诏刻《旧唐书》在《二十一史》之後。实际从一开始国子监上奏时就包括《旧唐书》,此次校刊,实爲《二十二史》,高宗《重刻二十一史序》之名乃沿旧称。 (1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乾隆帝起居注》第三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363页。按,“御书处”实际负责“恭刻御制诗文、法帖之属”(《日下旧闻考》卷七十一《官署》,北京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190页),乾隆间直属内务府,故其名称前并不冠“武英殿”字样,道光二十三年方“归并武英殿管理”(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一一七三《内务府》,光绪石印本)。校刊经史事应交武英殿修书处,所谓“武英殿御书处”实指武英殿修书处。 (16)章乃炜《清宫述闻》,紫禁城出版社,2009年,第261页。 (17)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一一七三《内务府》,光绪石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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