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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采狩猎与秦汉北方民众生计(11)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历史研究》 侯旭东 参加讨论

看个具体例子。湖北江陵凤凰山10号墓出土西汉竹简《郑里稟(廩)籍》中记载该里每户人口数,以及“能田”者的人数、田亩数与贷粮食的数目,如“户人擊牛,能田二人,口四人,田十二亩,十,ㄗ,贷一石二斗”,一共有25户,格式相同,粮食是按每户的田亩数贷,一亩一斗。(146)该墓是汉景帝时期的,“能田”是指能从事农业生产者。(147)此次贷谷不是按照户口数,而是根据田亩数量,应非一般因灾荒赈济而发放,对象亦非限于鳏寡孤独户,(148)而是有“能田”口与田地的户,目的应与劝农有关。(149)统计各户“能田”者,大概是为了使贷谷能产生劝农的实际效果,或许没有“能田”者的家庭,即便有田地也得不到贷谷。依土地数量放贷,则是鼓励民众多开垦。不难想象,乡里小吏对于辖区内民众家庭成员是否“力农”必了然于胸,这恐怕就是景帝时期官府鼓励民众务农的具体体现。竹简记录的是南方的情形,北方也应相去不远。可以说,农民就是在恩威并施之下逐渐普遍形成的。
    这一过程绝非一蹴而就。文献中只有个别地区民众如何被改造为农民的若干例子,且常表示一时颇见成效。长期观察,究竟如何,并不清楚。境内普遍如何,更难推断。前文提到汉代“好稼穑”的地区不多,却有不少郡国民众好射猎与务末,到东汉初,成效尚有限。放眼唐初,倒是能发现些变化。
    比较《史记·货殖列传》、《汉书·地理志》与《隋书·地理志》对各地风俗的描述,可以为认识这一变化过程提供些参照。且看《隋书·地理志》的描述:
    到了唐初,一个重要的变化是北方很多地区都形成“重农桑”、“务稼穑”一类的风气,明确记载有渔猎习俗的仅剩汉中一地,汉代零星“好稼穑”之地到唐初渐成广布之势,连江南的豫章及附近地区民众亦“勤耕稼”。不论历经多少曲折,秦汉以降历代朝廷反复劝农、鼓励耕织,终见成效。通过前后近千年的对比,朝廷塑造民众以农耕为生的效果不可不谓明显。甚至可以说,各地“勤劳”的中国“农”民是在战国以后朝廷的不懈努力下孕育出来的,定居农业社会的出现亦是如此。
    有趣的是,儒生接受以农立国的理念后,西汉以后在参与政治积极改造民众为农民的同时,亦强调皇室应率先垂范,籍田亲蚕,对沉溺于狩猎的皇帝与贵族也反复督责。狩猎被描述为妨碍农耕的逸乐,需加节制。汉文帝尽管以重农节俭著称,同时却又热衷狩猎,据说无日不猎,贾山为此要求文帝行籍田礼,以示重农。武帝亦有同好,前已述及,东方朔所论与司马相如许多赋的目的都是规劝。东汉与曹魏时期不少帝王还是如此,因此受到大臣劝谏。实际上,在农民与农业社会建立过程中受到改造的不仅是民众,还有皇室。
    四、从渔采狩猎看秦汉时代
    关于秦汉社会性质,长期存在分歧。争论焦点之一是土地所有制的性质以及土地被兼并、“小农”破产后的去向。无论持何种观点,学者均承认汉代土地兼并普遍存在,只是对失地农民的出路看法不同,或认为主要沦为奴隶,(150)或认为成为佃农或依附民。(151)歧见短期恐难消除,这里不论。不过,本文揭示的秦汉时期民众通过渔采狩猎谋生的现象为进一步认识上述问题提供了新的可能。
    首先,如何估计汉代土地兼并的程度与影响。上文指出,战国以来民众务农相当程度上是被迫的,固定在土地上虽为官府所乐见,却不见得代表民众中意的生活方式,他们维持生存并不一定完全依靠土地。汉代突出问题是“天下侈靡趋末,百姓多离农亩”,(152)《汉书·贡禹传》甚至指出“贫民虽赐之田,犹贱卖以贾”,与其说民众是因兼并而丧失土地,不如说很多人是主动弃耕。到东汉末年,除“青、徐、兖、冀,人稠土狭”外,许多地区还是“土旷人希”,(153)不应高估土地兼并的普遍程度与严重性。即便是“贾亩一金”的关中地区或田价奇高的其他都会,土地兼并严重,田作之外谋生的机会反而更多。民众脱离土地未必无法生存,土地的重要性似有必要重新衡量,随之而来的土地所有制问题及其意义亦需反思。
    其次,农耕之外生存之道尚多,民众脱离土地而沦为奴隶可能是少数极端情况,成为佃农也不会是多数人的首选,很难说有什么简单的规律在发挥作用。从另一角度观察,其他生存方式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民众缓解天灾损失与官府压榨,有利于农耕的持续。农民维生,或曰“经济”也许没有后人想象得那么脆弱,不然无法想象两汉王朝何以各自维持了二百年之久,两者的灭亡也并非缘于经济或财政崩溃。
    综上所述,秦汉时期气候环境较为温润,北方地区植被广袤,水域众多,野生食用动植物资源丰饶,加上渔采狩猎本作为更为古老的谋生方式,较之农耕,投入少、产出快,无论灾年还是平时,山林湖泽附近的民众均可一定程度上仰此或兼此维持生活,汉代常见的流民亦不乏以此为生者。渔采狩猎与事末从商一道成为田作之外民众的其他谋生可能,或是田作的补充,民众务农的动力与积极性受到削弱。尽管秦汉时期北方田作已是主要谋生方式,汉代文献中明确提到“好稼穑”的地区却不多。
    就国家而言,战国时期为维持国力,逐鹿称霸,开始确立以农立国的策略,针对民众不乐农耕、轻易迁徙而采取各种办法驱之务农,并将其束缚在土地上,促使其耕织为生,为国家持续提供物资与人力,这一思想落实为具体的法律与政策措施,成为塑造民众的利器。作为一个群体的农民与定居农耕社会正是在此背景下逐步形成的。这一过程历时弥久,唐初才见明显效果。《隋书·地理志》记载“好稼穑”与“重农桑”地区的增加揭示了这一变化,其间受到改造的还有皇室。
    揭示渔采狩猎的存在有助于进一步准确把握秦汉土地的重要性、土地兼并的影响以及民众农耕生产的持续性。
    附识:本文修改中先后得到胡宝国、邢义田、陆扬、庄小霞、沈刚、凌文超、甘怀真、王利华、陈勇、游逸飞、马增荣、王海城等先生指教,两位匿名审稿人亦提出中肯意见,谨此一并致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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