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参见高敏:《秦汉时期的重农思想蠡测》,《秦汉史论集》,郑州:中州书画社,1982年,第123-124页。 (132)参见齐思和:《先秦农家学说考》,《中国史探研》,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349-365页。 (133)《史记》卷68《商君列传》,第2230页。 (134)参见李根蟠:《对战国秦汉小农耕织结合程度的估计》,《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4期。 (135)《商君书》各篇形成时间不同,学界对此多有研究,多数确认它包含商鞅遗著与后学的论述,不过,看法并不一致。各家均认为《垦令》为商鞅遗著,多数学者亦相信《境内》是其遗著,参见张林祥:《〈商君书〉的成书与思想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07-109页表。张金光对战国时期农民(作者称为“份地农”)弃地不作现象有专门论述,参见张金光:《秦制研究》,第70-71页。 (136)《汉书》卷91《货殖传》,第3681页,标点有改动。王子今从生态史角度对《商君书·垦草》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涉及秦国农耕发展问题,参见王子今:《秦汉时期生态环境研究》,第296-312页。 (137)关于战国时期授田制,参见吴荣曾:《战国授田制研究》,《思想战线》1989年第3期。关于商鞅在秦国以授田与爵制以建立家家归农,人人奋战的社会,参见杜正胜:《编户齐民》,台北: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90年,第365-371页;张金光将此种国家权力支配经济生产,乃至一切的体制称为“官社经济体制”。参见张金光:《秦制研究》,第271-449页。学界长期讨论的授田制下的土地所有制性质,也许没那么重要。 (138)参见高敏:《秦汉时期的重农思想蠡测》,《秦汉史论集》,第124-125页;林剑鸣:《秦汉史》,第131-132页。 (139)《史记》卷79《蔡泽列传》,第2422页;《战国策》卷5《秦策三·蔡泽见逐于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16页,文字略同。 (140)分见蒋礼鸿:《商君书锥指》《农战》与《算地》,第20、24、46页。 (141)参见周振鹤:《从“九州异俗”到“六合同风”--两汉风俗区划的变迁》,《周振鹤自选集》,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32-133页;陈苏镇:《汉代政治与〈春秋〉学》,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第30-31页。陈苏镇指出秦楚等国田制不同,亦应包含耕战问题上的差异。 (14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释文”,第175页。 (143)吴荣曾利用《管子》与银雀山汉简分析了齐国的类似情况。参见氏著:《战国授田制研究》,《先秦两汉史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95-97页。 (144)关于秦汉农业政策的分析,参见林甘泉:《秦汉封建国家的农业政策--关于政治权力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考察》,《中国古代政治文化论稿》,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56-176页。 (145)关于这一过程的具体分析,参见余英时:《汉代循吏与文化传播》,《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83-200页;周振鹤:《从“九州异俗”到“六合同风”--两汉风俗区划的变迁》,《周振鹤自选集》,第129-148页。 (146)唯一例外是第18简户人不章,田卅亩,贷三石七斗。不过裘先生指出此组二十五简田数相加与贷谷数正好相等,估计此处可能是今人抄写时的笔误。参见裘锡圭:《湖北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简牍考释》,《文物》1974年第7期。 (147)A类竹简12号,参见裘锡圭:《湖北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简牍考释》,第51、54页。 (148)有学者据此断定这些家庭属于“贫民”,土地少者根本无法依靠土地生活,如裘锡圭:《湖北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简牍考释》,《文物》1974年第7期,第60-61页;渡辺信一郎:《古代中国にぉけゐ小農経営の形成》,《中国古代社会論》,東京:青木書店,1986年,第21-23頁。分析土地数量与产量,的确如此,但南方百姓在多大程度上依靠田作为生,不无疑问。鉴于其多样化的维生方式,土地多寡或许并不太重要。 (149)邢义田已经指出此簿书颇能印证汉代中央地方官员救荒或劝农而贷种食的文献记载,参见邢义田:《从出土资料看秦汉聚落形态和乡里行政》,收入黄宽重主编:《中国史新论:基层社会分册》,台北: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2009年,第72页。 (150)如何兹全:《汉魏之际封建说》,《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几个问题》,《读史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4-8、47-49页;吴荣曾:《试论秦汉奴隶劳动与农业生产的关系》,《先秦两汉史研究》,第219-220页;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绪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9、18-19页。 (151)参见贺昌群:《汉唐间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研究》,《贺昌群文集》第2卷,第319页。 (152)《汉书》卷65《东方朔传》,第2858页。 (153)东汉末年崔寔语。他还指出“三辅左右及凉、幽州,内附近郡,皆土旷人希,厥田宜稼,悉不垦发”,仲长统亦说“远州有旷野不发之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1《田制》引《政论》与《昌言》,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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