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右”之后,“为敌人说话”的律师再次被逐出法庭,法律顾问处撤销,人员四散,只剩下一块律协的牌子。1959年,司法部也被撤销。之后60年代虽曾一度重提法制,律师也无缘搭车。到了“文革”,公检法一起被砸烂,在公判大会、专案组“牛棚”乃至“贫下中农最高法庭”上,更无从寻觅律师身影。1975年《宪法》中,被告人辩护权利的条款被删除。 在1957年,上海100多名律师中有10多人被划右。“文革”之前,华东政法学院教师陆锦碧在青海的劳改农场里,见到了他昔日的一位做律师的学生被打成右派、发配至此。后来他再也没有这位学生的消息。 1949年后存在了短短数年的律师制度,正像一口打在岩石上的井,没有穿透政治的岩层,却索取着开掘者的身家性命。 什么身份、什么法、什么标准 1979年,李国机再操旧业,成为“文革”后第一个在上海法庭现身的律师,为一桩盲流冒充知青游行的案件辩护。出庭之前,他对法院提了两个问题:我以什么身份出庭辩护?用什么法来辩护? 当时新《刑法》尚未施行,法院的回答是:用你原来做律师时的法律辩护。《解放日报》当时对案件的报道中,使用“过去做律师的李国机同志”来介绍他的身份。 李国机以后自述:先有了李国机,再有了“文革”后的上海律师;先有了律师,再有了司法局。 对于“文革”后的中国来说,则是先有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审理,再有了律师的三度恢复。 1979年下半年,辗转到北京垂杨柳中学教书的张思之刚刚恢复党籍,就接到通知,重当法官审判红卫兵“五大领袖”之一的韩爱晶案。此时张思之全无兴致,不想回到是非太多的法院系统。一位负责人劝他,总得归队,实在不愿意就去律协,“你的性格,做律师有前途”。当年9月,张思之去了刚刚恢复设立的北京市律协,担任副主任兼秘书长,开始招兵买马,把过去散落的人再找回来。很快李志新“归队”律协,见到阔别几十年的张思之和马德昌。 不过,不是所有人的归队都像李志新这么顺利,不少人不愿再干律师。尤其是找大学教师做兼职律师时到处碰壁,有人在填登记表时感叹:“这明明是一份右派登记表!” 好在业务开张后又供不应求,经过几十年的政治运动后,有冤屈的人排着队来咨询如何平反。这时价格和20多年前类似:咨询5角,写状子5元,代理一个案件15元。李志新就曾帮一个所谓黑帮子弟阶级报复案和一桩地下党员贪污活动经费案平了反。这时,律师出庭的机会还很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