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循吏传》曰: 及至孝宣……常称曰:“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以为太守,吏民之本也,数变易则下不安,民知其将久,不可欺罔,乃服从其教化。故二千石有治理效,辄以玺书勉厉,增秩赐金,或爵至关内侯,公卿缺则选诸所表以次用之。是故汉世良吏,于是为盛,称中兴焉。[71] 按:依班氏所录汉宣帝语观之,作为郡守和郡国相的“二千石”为政,“政平讼理”者可称之为“良”。“讼理”,据颜师古注,则“言所讼见理而无冤滞也”[72]。 《汉书·叙传》又云: 谁毁谁誉,誉其有试。泯泯群黎,化成良吏。淑人君子,时同功异。没世遗爱,民有馀思。述《循吏传》第五十九。[73] 按:颜师古对上引三、四句注云:“黎,众也。言群众无知,从吏之化而成俗也。”[74]即言百姓化成于良吏。而从上引几条资料看,班固两言“良吏”,显然是因为汉宣帝将能“政平讼理”、“有治理效”的郡守、郡国相等“二千石”称为“良”;但他并未以“良吏”之名作传,而仍作《循吏传》,则是直接继承了司马迁。又,从班固所言中对“循吏”、“良吏”的混用来看,“良吏”与“循吏”的含义,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循吏”之名,后来为《后汉书》、《北齐书》、《南史》、《北史》、《隋书》、《新唐书》、《宋史》、《金史》、《明史》、《清史稿》所沿用;“良吏”之名,后来为《晋书》、《宋书》、《梁书》、《魏书》、《旧唐书》、《元史》所用。《南齐书》又易名为“良政”,《辽史》复变言曰“能吏”。然寻其旨意,与“循吏”为政特点大致无差,但又有所引申发挥,而且明显地受到司马迁和班固立传设论的影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