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子产。《循吏列传》云: 子产者,郑之列大夫也。郑昭君之时,以所爱徐挚为相,国乱,上下不亲,父子不和。大宫子期言之君,以子产为相。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絜,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贾。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四年,田器不归。五年,士无尺籍,丧期不令而治。治郑二十六年而死,丁壮号哭,老人儿啼,曰:“子产去我死乎!民将安归?”[18] 此述子产事迹非常简略,突出的是他作为“循吏”的政绩和去世后百姓的哀悼之意,却并未具体记载其为政事迹。按,《左传·襄公三十年》记载子产为郑相,“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恤,庐井有伍”云云[19];又《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其内政、外交均有佳绩,并善择贤才、不毁乡校等等,以及孔子所言“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20];又《左传·昭公六年》记“郑人铸刑书”,杜预注“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21];又《左传·昭公二十年》记子产谓子大叔言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云云[22]。至于《史记·郑世家》记子产事迹,亦突出其仁德言行,如其谓韩宣子曰:“为政必以德,毋忘所以立。”[23]又,定公六年,郑国失火,“公欲禳之。子产曰:‘不如修德。’”[24]就百姓而言,对子产之为政也有一个认识和态度转变的过程。据《左传·襄公三十年》记载:“从政一年,舆人诵之曰:‘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及三年,又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25]《史记·郑世家》又记载子产卒,“郑人皆哭泣,悲之如亡亲戚”[26]。《韩诗外传》也记子贡对人言子产之治郑,“一年而负罚之过省,二年而刑杀之罪亡,三年而库无拘人。故民归之如水就下,爱之如孝子敬父母。子产病将死,国人皆吁嗟曰:‘谁可使代子产死者乎?’及其不免死也,士大夫哭之于朝,商贾哭之于市,农夫哭之于野。哭子产者,皆如丧父母。”①凡此,皆可与《循吏列传》所载子产事迹互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