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综上所论,可做如下几点总结。 其一,“循吏”含义,质言之,就是司马迁所概括的“奉法(职)循理”;析言之,则是施教政缓、导民便民、遵奉法理、不与民争利、坚直廉正、法不阿私等等,并体现了主张为政宽厚仁德、反对威严苛酷的吏治思想。而历代史家将其表述为善政无扰、亲民导民、清正廉洁、办事公直且有政声等等,在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上与司马迁是一致的。 其二,“循吏”为政的要旨是仁德亲民、廉洁公直,“酷吏”则苛酷残民、以恶为治。这是中国古代鲜明对立的两种吏治,自先秦两汉而下,历代皆然。而自司马迁始,历代史家基于他们的历史良知,从为官行政的角度肯定前者、批评后者,态度是一贯的,他们的吏治思想也是一脉相承的。 其三,司马迁所记述的“循吏”,皆为春秋时期各国中央政府的官员,且官至卿相,而后代诸正史的《循吏传》、《良吏传》、《良政传》、《能吏传》所记载的,则主要是各代县级以上的地方官员,尤其是地方行政长官,即所谓的县令、郡守之属。虽然他们中间也有人后来或中途供职于中央政府,但其为政且有政绩则主要是在地方州县,即前引《明史》所谓的“终于庶僚、政绩可纪者”,或《清史稿》所谓的“由令守起家者”,所以史家述其为政,也就突出了他们在地方州县宽厚仁德、善政无扰、清正廉洁、办事公直等内容,而“尤以亲民为重”。可见,由于时代的演进和官制的变迁,历代史家对司马迁是有因有革的,他们对“循吏”含义的解说,也就当然有所侧重,有所引申和发挥,他们的吏治思想也就有了一些新的提法和新的时代特点。 其四,司马迁撰《史记》而设置《循吏列传》,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历代因之,而又逐步定位于主要为中下级地方行政长官中的“循吏”立传。这些官员或因地位相对而言不高,事迹相对而言不显,未可单独立传,故以合传的形式(地位、事迹再次者甚至以附传的形式)集中载录和彰显他们为政以德、廉正亲民等政绩,让他们青史留名,并成为后世官吏们取效的典范。与此同时,历代史家又依凭他们的史德、史才、史识,从中总结历代吏治的经验与教训,阐发他们的吏治思想,为后人探讨古代吏治和官德文明,从而知古以鉴今,提供了丰富而宝贵的文献史料和思想资源。司马迁和历代史家的所作所为,功莫大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