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史学家脱脱等撰《辽史》,有《能吏传》,开篇即云: 汉以玺书赐二千石,唐疏刺史、县令于屏。以示奖率,故二史有《循吏》、《良吏》之传。辽自太祖创业,太宗抚有燕、蓟,任贤使能之道亦略备矣。然惟朝廷参置国官,吏州县者多遵唐制。历世既久,选举愈严。时又分遣重臣巡行境内,察贤否而进退之。是以治民、理财、决狱、弭盗,各有其人。考其德政,虽未足以与诸循、良之列,抑亦可谓能吏矣。作《能吏传》。[97] 按:《循吏传》之设置,本始于司马迁;而两《唐书》则《旧唐书》作《良吏传》,《新唐书》仍作《循吏传》。元脱脱等人所言,似为疏略。其又言辽代这一批地方官员的“德政”“未足以与诸循、良之列”,所以只能称为“能吏”,这似乎有些贬低。但史传称“循吏”、“良吏”为“能吏”,此前已有唐初房玄龄等人所撰《晋书》,其《良吏传》开篇亦引汉宣帝之语以立言,又有“良能之绩”、“晋代良能”诸语[98]。可见《辽史》之传“能吏”,似不为无据。又,《宋史》、《金史》亦由脱脱主持修撰,而二书并作《循吏传》,看来还是继承的《史》、《汉》传统。 至于明、清二史,仍旧设置《循吏传》(二史皆未设置《酷吏传》)。《明史·循吏传》卷前对明代吏治有一综述,内有“廉者能约己而爱人”,太祖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指,吏治焕然丕变矣”;“下逮仁、宣,抚循休息,民人安乐,吏治澄清”等语,还有“循良之选”的提法[99]。而曰“循良之选”,当是兼及“循吏”和“良吏”;但仍以“循吏”之名立传,可见是继续沿用《史》、《汉》的做法。又言“自守令超擢至公卿有勋德者,事皆别见。故采其终于庶僚、政绩可纪者,作《循吏传》”[100]。凡此,可以看出史臣们对“循吏”含义的理解和界定,以及他们的吏治思想。《清史稿·循吏传》卷前对清代吏治亦有一综述,内有康熙“平定三藩之后,与民休息,拔擢廉吏”,乾隆时“吏治修明”等语,并云沿用《明史》之例,只为“由令守起家者”立传,而“尤以亲民为重”[101]。凡此,也可以看出史家对“循吏”含义的理解以及他们的吏治思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