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法令的得失尤其是秦政之失。司马迁言“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亦为《汉书·酷吏传》所引用(参后),颜师古注云:“言为治之体,亦须法令,而法令非治之本。”[48]这一解释甚为准确。所以其言“昔天下之网尝密矣”至“非虚言也”一段,指出秦时法令严密(参司马贞和颜师古注[49]),但奸伪萌生,以至于丧败,不可拯救。而吏治虽“武健严酷”,但是就好像救火扬沸一样,乃治标不治本,用司马贞《索隐》之言就是“本弊不除,则其末难止”①。所以治本应当言道德,但是那个时候没人这样做,故曰“言道德者,溺其职矣”。司马迁又引孔子言“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今见于《论语·颜渊》[50],意思是说审理诉讼,我和别人差不多,一定要使诉讼之事消灭才好。何晏集解引王肃注云“化之在前”[51],说先要对百姓进行教化;而朱熹《四书集注》引范氏曰“听讼者治其末、塞其流也,正其本、清其源,则无讼矣”[52],这一解释从本末源流的角度立论,说到根本上了,完全符合司马迁引述孔子语录之宗旨(前引司马迁有言曰“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就是这个意思)。至于“下士闻道大笑之”一语,今见于《老子》四十一章,文略云:“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故建言有之。……”[53]寻其大意,就是颜师古所言“大道玄深,非所能及,故致笑也”[54],司马迁显然是借老子之语讽刺当时的在位者根本不懂“道德”之本意。他两引孔子、老子语录,反复其辞,前后呼应,用以阐明己之吏治思想,有深意存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