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民族—国家结构与中国民族—国家的现代形成(15)
http://www.newdu.com 2024/11/28 03:11:31 《天津社会科学》 韩水法 参加讨论
政治结构的第二个层面就是从中央到地方的统一的政治—行政治理系统。这种统一的政治—行政治理体系在结构不同的国家有其不同形式,如在单一制与联邦制国家,这种行政管理的权力的大小及其范围就有很大的差异。但是,即便在联邦制国家,也有若干政治的和行政的权力由联邦政府(中央政府)统一行使;而在单一制国家,地方也有自主行使的权力和一定程度的地方自治。无论联邦制还是单一制,都属于现代国家的形式。就民族—国家而言,统一的政治—行政治理体系存在与否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标志和条件,因为,统一的政治—行政治理体系的直接体现就是官僚制,而后者包含了若干民族—国家赖以形成和存在的条件。就如韦伯所说,官僚制存在的条件之一就是社会差异的齐平化(34),而这一点正与上述同等的政治—法律资籍这一点相符合。 到现在为止,虽然人们还没有为这种统一的政治—行政治理体系找一个合适的术语,但它却是民族—国家的实体框架,而其成员平等的政治和法律的资籍或者公民权,只有在这样的体系之中才能付诸实现。它为我们判别民族—国家提供了一个简单的标准:一个政治共同体如果不具备这个系统,那就无法成为民族—国家,但是仅仅具备这个系统,它也不一定就是民族—国家。 2.公共教育和考试结构。它可以提供维护民族—国家及其认同的多方面功能:(1)维持和普及共同的书面语言和口头语言,保证一定比率的识字率——在现代初等和中等教育体系建立之前,这样的教育制度和结构的有无至关重要,因为印刷语言之所以能够造就共同体同质成员的想象和凝聚力就以一定的识字率为条件,而这种识字率还必须是均衡地分布于共同体的不同区域(35)。(2)遴选和培养共同体的精英成员,他们既构成统一的行政管理体系的官僚来源,也是维持民族—国家历史记忆、伦理习惯、礼仪节日等系统的中坚力量。想象的共同体之想象的观念和规范首先在他们这个群体里付诸实现(36)。 3.经济结构。民族—国家的多数成员赋有自由地从事经济活动的身份,即拥有自由契约、自由劳动和自由财产的资籍。安德森和霍布斯鲍姆所强调的资本主义只是上述资籍的现代体现和展开,而这种身份对民族—国家的成员来说其实是更为基础的条件,因为只有它才使得成员的同等资籍在日常生活之中得以时时处处的落实。 4.语言结构。虽然共同的语言是原型民族的特征,但共同的语言并不等于统一的标准语,即如普通话一样的通用语。比如,在欧洲,在现代初等和中等教育普及之前,所有的语言都通过它的无数方言存在。统一的书面语和语音系统是一个民族—国家不可或缺的条件,但它们的推广和普及却又依赖于国家的力量,譬如前述的公共教育和考试制度。 5.观念结构。民族—国家的成员虽然可以持有多种不同的观念,甚至每个成员也兼持多重观念,但一套共同的主流观念则是维系其认同的必不可少的精神纽带。这样一套观念的来源可以各不相同,比如由传统的习惯和人伦道德演进而来的社会规范、世俗的伦理学说、超世的宗教学说等,但是,就民族—国家的构成而言,系统的世俗观念和人伦规范则更具促进作用。 6.文明结构。这里所说的是狭义的文明,它指这个民族—国家的共同的基本礼仪体系、节日体系、建筑风格和服饰形式等。同质性的想象不能仅仅悬置于观念里面,还必须落实于现实的社会生活之中。虽然这些因素也存在于原型民族之中,但是它们只有在民族—国家中才得以普遍化。 在上述这些基本结构之外,一个民族—国家得以稳定维持还需要其他一些重要的结构。如作为心理结构的共通感,但它们不如上述结构更根本;而且,共通感就依赖于同等的资籍和观念等结构以及共同的历史记忆。除了基础和主干的性质,基本结构亦具有普遍性,这就是说,它们应当覆盖整个民族—国家的所有领域。不过,这些基本结构乃是为一个民族—国家营造了主体结构,而并非充塞所有的层面和空间。 那些标志民族—国家特殊性的因素,亦即使得一个民族—国家成为民族的国家的那些因素,虽然可以使得一个族类成为一个民族,但单单它们本身并不一定构成民族—国家;有些族类具有极强韧性和持久的自身特性,如犹太族类,但直到以色列建国之前一直未能建立起民族—国家。反过来,一个民族—国家必须包含这样一些族类的特性才能成为民族—国家,而不是一般的国家,诚然,它事实上包含的族类特性要更多,并且各各不同。 (责任编辑:admin) |